一、片区范围:
东至建设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草河北岸,北至清河南岸。
二、片区内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具有片区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片区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至少需要与父母其中一方同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含购买住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自建房屋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宅基证)和准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必须是片区内原居民具有对应城区户籍),除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宅基证)和准建证外,还需学生父母的无房证明。
3、暂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需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
4、提供近半年的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等生活交费正式发票。
5、拆迁户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拆迁协议、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等。
四、上交材料时间:7月18日。
地点:综合楼一楼西侧
五、注意事项:
1、所交档案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填写学生姓名、家长联系电话、档案材料清单(原件清单和复印件清单顺序一致)。
2.家长提交证件时,手写承诺书。格式如下:

六、片区反馈审核结果:学校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反馈片区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