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5〕2号)和《诏安县教育局关于诏安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诏教〔2025〕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学校2025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遵循初中年级班生额限定的要求制定招生计划,根据户籍为主划片招生,保障施教对象100%入学。
二、招生对象
1、桥东中学施教范围户籍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桥东中学施教范围随迁子女(外省、外县户籍,下同)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及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10个班,500人。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
(1)根据桥东中心小学汇总报送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名单,本施教区户籍适龄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核实材料。其中,名单不在桥东中心报送表单中的适龄儿童,持同样材料,现场录入相关信息。
(2)在本施教区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或购买本施教区房屋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本施教区内务工证明、租房协议书、水电缴纳单等有效证明到学校报名,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2.报名时间、地点:
(1)“招生对象”中第一种对象: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2号教学楼八年级办公室报名,领取《桥东中学2025年七年级新生注册登记表》。
(2)“招生对象”中第二种对象:拟定8月25日,上午8:30-11:00,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4号教学楼三楼,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核验材料,开具注册凭证。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收费标准: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收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等费用。
(二)家庭住址离学校7公里以内,学校不予安排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三)未按时间报名登记,延误入学后果自负。
(四)根据市县文件要求,入学后未在学校实际就读的,不予建学籍。
五、组织保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入学资格,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