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湖杭州湾实验学校成立于2017年,以“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为办学宗旨;以“激情教育、高效课堂、精细化管理”为办学特色;以“家庭陪伴式亲情服务教育”及“先有父母心,再做教书人”为育人理念;以“办负责任的学校,当负责任的老师,做负责任的学生”为办学实践;“以精神立校,以润心立德,以课程树人,以实干兴校”为办学策略,精心打造长三角区域示范性创新型的优质民办精英学校。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民同招政策,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二、招收对象
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可报名:
1.学生本人具有平湖市小学学籍。
2.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平湖市户籍。
3.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平湖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明。
4.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平湖市范围内住宅不动产权证。
四、招生人数
4个班,共192人。
五、收费标准
每生每学期学费19000元,每生每学期住宿费1500元。
六、奖励政策
品学兼优生每生每年可领3-5万元奖学金,具体政策请电话咨询(罗校长19857325201)。
七、报名流程
6月10~13日期间,新生家长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登录到“平湖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报名就读学校为平湖杭州湾实验学校。(因网络原因导致不能报名或审核不通过的,6月15日到平湖杭州湾实验学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直接到平湖杭州湾实验学校招生办登记报名,若招生计划未满则可补录。
八、录取办法
公民同招。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九、优抚政策
符合相关政策的人才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民办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师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十、咨询电话
招生专员电话:
顾主任 13750769051,江主任 18357228589
奖励政策咨询电话:
罗校长 19857325201
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3-85625666,0573-8562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