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乡镇初中:乡镇中学接收本乡镇所在地小学毕业生。
2.突泉镇城区初中:
(1)第二中学:招收团结路以东,利民街及北大坝以南,向阳路以西,华丰街以南的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红星村、宏发村、城郊村、工农村、南厢村户籍和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2)第三中学:招收华丰街及北大坝以北、向阳路以东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水泉小学和太东小学毕业生;突泉县第二中学需调剂学生。突泉镇城区户籍无房产毕业生;九龙、杜尔基、农场、永安、哈拉沁乡镇户籍在突泉镇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到突泉镇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3)第五中学:招收利民街以北,团结路以西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小城村、福胜村、北厢村、新生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溪柳小学和太平小学毕业生;突泉县第二中学需调剂学生;突泉镇城区户籍无房产毕业生;六户、学田、宝石乡镇户籍在突泉镇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到突泉镇城区务工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