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安排。
(1)实验中学原则上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和屏山小学部分毕业生(即迎屏佳苑、荣昌小区、江山一品和怡景书苑等屏山和凤翔社区所属住宅小区适龄儿童)。
(2)城关中学原则上招收城关小学毕业生和屏山小学部分毕业生(即翠园社区、水东路、屏山路、城东村和大路口村等片区的适龄儿童)。
(3)龙津学校(初中部)原则上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城区自购房或自建房属龙津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城关小学、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在龙津学校初中部就读。
(4)原则上城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均以通学生身份就读(除在龙津学校就读小学的寄宿生),初中学校不安排寄宿。
2.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读安排
(1)城关中学:李家中小、邓家小学、嵩口中小、灵地中小。
(2)实验中学:赖坊中小、沙芜中小、温郊中小、林畲中小、余朋中小、嵩溪中小。
(3)龙津学校(初中部):田源中小、里田中小、长校中小。
(4)城区有自购房者,也可根据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其实际居住地址划入相应初中校就读,但原则上须以通学生身份就读,初中学校不安排寄宿。
3.外县小学毕业生就读安排
本县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外县户籍凭其居住证、务工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含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工资表)材料于7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填写《202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附件5)登记、申请,由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并根据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和龙津学校的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人员
烈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台商等有关人员子女提供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政策安排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