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阳光、平稳、有序,根据《海口市秀英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专班
组长:林山(校长)
副组长:吴关益(书记)吴章姑(副校长)
陈金妹(副校长)吴慧敏(工会主席)
成员:陈秀春、王全、王光天、吴琼珠、梁小丽、符景旺、冯晓莉、梁桂和、王义科、吴多贵、吴少明、符王玉、李绘、符周惠、王送团、黄引丽、李平杰、吴钟杰、王芝珩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片区招生工作,推进入学政策的落实,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吴章姑兼任。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督办落实议定事项。办公室由统筹调度组、宣传咨询组、信访维稳组和纪律监督组四个小组组成。
(1)统筹调度组
组长:吴章姑
副组长:陈秀春
组员:冯晓莉、梁桂和、王义科、王安超
职责:负责对接区局统筹调度组;负责线上审核录取工作;负责片区学校超计划分流;负责分批次公布新生名单;负责办理新生到校报名注册手续;对学校一年级新生学籍备案;负责协调孤儿等特殊类群体上门;负责协调调度各小组,收集各小组报送信息。
(2)宣传咨询组
组长:陈金妹
副组员:王光天
组员:吴琼珠、符周惠、王送团、李平杰
职责:负责对接区局宣传咨询组;负责各种招生信息的发布;负责接听、回复群众招生咨询电话;负责挖掘招生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亮点故事等进行正面宣传。
(3)信访维稳组
组长:吴慧敏
副组长:王全
组员:吴少明、黄引丽、李绘、符王玉
职责:负责对接区局信访维稳组:关注舆情,负责处理招生期间12345办件,每日记录疑难或反复投诉办件反馈给统筹调度组。
(4)纪律监督组
组长:吴关益
副组长:梁小丽
组员:吴多贵、符景旺、吴钟杰、王芝珩
职责:负责对接区局纪律监督组;负责建立学校招生纪律监督队伍;负责答复和处理来自12345、监督举报电话、信访中反映的违反招生纪律的办件。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学校划片就近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适龄儿童)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接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招生办法
(一)学位情况
2025年9月份,永兴片区5所学校一年级计划开设12个教学班,共540个学位。其中永兴中心小学一年级计划招7个教学班,最多可容纳315个学位;林青小学一年级计划招2个教学班,最多可容纳90个学位;林丰小学一年级计划招1个教学班,最多可容纳45个学位;罗京第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1个教学班,最多可容纳45个学位;建群小学一年级计划招1个教学班,最多可容纳45个学位。
(二)招生日程
1.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12时至28日12时)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本片区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本校学位申请。7月28日12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错过登记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补登记,由区教育局、永兴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2.审核录取(7月29日至8月14日)
审核录取工作依托“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机器管招生”。学校进行入学审核、录取工作。审核以线上审核、线下审核两种方式进行。学校根据海口市入学办法做出审核、录取意见,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
(1)线上审核,7月29日至8月10日。
学校材料审核组依据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提供的入学信息进行审核,做出审核、录取意见。主要审核共享数据平台提供的居民户籍、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租赁备案、社保等信息。
(2)线下审核,8月11日至14日。
对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的共享数据无法直接线上审核的,学校将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行。首先,学校会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核验,必要时会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上传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确实只能通过提交纸质材料核验的,监护人可到学校指定地点(招生工作办公室)补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学校学位。学校根据线上审核及线下审核情况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学校将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3.公示新生名单(8月17日前)
学校分批次在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报名注册(8月20日前)
新生8月20日到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学校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入学资格。
5.学籍备案(8月21日前)
学校将新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籍备案。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结束。
(三)招生范围
永兴中心校招生范围北至永秀村委会,南至罗京村委会,东至观澜湖,西至永德村委会,覆盖整个永兴镇区域。2025年秋季永兴片区共有5所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根据区教育局统筹划片,永兴中心小学招生辖区范围:永兴镇永兴墟社区、美东村委会、博强村委会、雷虎村委会、建中村委会;秀英区林青小学招生辖区范围:永德村委会纯雅村、儒东村、儒吴村、儒杨村、永秀村委会及狮子岭工业园区;秀英区林丰小学招生辖区范围:永德村委会林丰片区;秀英区罗京第二小学招生辖区范围:罗经村委会;建群小学招生辖区范围:建群村委会
(四)招生条件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1)自有住房居住
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我镇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为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租房居住
适龄儿童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我镇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由在辖区内(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祖辈居住
适龄儿童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镇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在本镇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即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以单校划片方式,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则以多校统筹方式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镇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镇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镇无第二处住处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
(五)入学所需材料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1)自有住房居住入学所需材料:
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房居住所需材料:
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或租房合同。租住时间自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23年8月31日前)。
(3)随祖辈居住所需材料:
父母一方、户主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同户口、同居住);
不动产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土地证;街道、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
(1)自有住房居住所需材料
父、母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
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向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
(2)租房居住所需材料
父、母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
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23年8月31日前)。
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向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
(3)随祖辈居住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
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
四、有关说明
1.线上审核工作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户籍不在辖区内,租房居住却不能提供租赁证或租房合同的申请人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2.入学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3.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4.不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5.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线上登记申请学位的,可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寻求工作人员帮忙线上登记(记得带上所需材料)。咨询时间:7月26至28日。
咨询电话:
18976472855
13876060650
13637567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