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澄迈县老城中心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老城中心学校本部计划招收6个班,270人;玉堂小学招收2个班,90人;东水港小学招收1个班,45人;大场小学招收2个班,90人。

  二、招生对象

  老城片区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且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须办理缓入学手续)。

  三、老城片区各小学招生范围及对象

  (一)中心学校本部招生范围:老城居委会的老城墟、美造村、龙凤村,龙吉社区龙吉村、孟乐新村,大道村委会的道辅村,才吉村委会的潭才村、上吉村、美宁村、东水村,大亭村委会的富昌村、仲音村、文集村、音大村,盈滨北社区的盈滨村,昌盛社区昌盛村、潭颜村,美儒村委会美鼎村、儒峨村,文大村委会的文大村、美当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落户(含集体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南二环路北侧小区居民子女、老城中心学校(本部)周边合法常住人员子女。

  在老城中心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部)未能招收的,可申请在大场小学、东水港小学、玉堂小学或申请民办学校就读。

  大亭村委会的富苍村、仲音村、文集村、音大村户籍适龄儿童可以选择玉堂小学、谭昌学校申请就读。

  (二)大场小学招生范围:大道村委会的大场村及老城镇中心城区外来务工、经商、建房、购房、租房户适龄儿童。

  (三)玉堂小学招生范围:玉堂村委会的文莲村、音臣村、玉堂村、美俗村、尔邱村、文礼村、美榔村、文大村委会的文大村及学校附近的外来务工子女、商住区子女。

  (四)东水港小学招生范围:文大村委会的富书村、东水港村委会的东水港村、文大村委会的文大村及学校附近的外来务工子女、商住区子女。

  四、招生条件及所需材料

  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所需材料:

  1.学区户籍及居住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学区地户籍且合法(或久居)居住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学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不同簿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下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合同等合法证明。居住未确权的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地契、房屋实际使用证明、房产公证书、父母一方名下电(水)表户近半年水电缴费证明材料等。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实际居住条件及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周边学区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②县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3月1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实际居住条件及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周边学区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居住的房屋是自有的参照第1条第(1)项执行,居住的房屋是租赁的参照第1条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②住房材料参照第1条第(1)或(2)项提供。

  (4)其他居住情形。

  ①居住公(廉)租房的,房屋承租人属于父母一方,视同第1条第(2)项居住情形,须提供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

  ②居住单位集体产权住房的(不含集体宿舍),房屋使用权属于父母一方,视同第1条第(2)项居住情形,还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父母一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房屋使用权属于祖辈(直系亲属)的,参照第1条第(3)项居住情形提供相关户籍及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2.非学区户籍,但在学区内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所申报的学区范围内,但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其中,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须持有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应在澄迈县相应学区范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自有住房(若房屋产权是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与他人共同所有的,则该房屋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澄迈县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周边学区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合同等合法证明。居住未确权的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地契、房屋实际使用证明、房产公证书等。

  ③父母一方名下电(水)表户近半年水电缴费证明材料。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实际居住条件及学位情况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②县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3月1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满半年,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澄迈县无第二处住所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实际居住及视学位情况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居住的房屋是祖辈自有的参照第2条第(1)项执行,居住的房屋是租赁的参照第2条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②住房材料参照第2条第(1)或(2)项提供。

  (4)其他居住情形。

  ①居住公(廉)租房的,房屋承租人属于父母一方,视同第2条第(2)项居住情形,须提供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

  ②居住单位集体产权住房的(非集体宿舍),房屋使用权属于父母一方,视同第2条第(2)项居住情形,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父母一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房屋使用权属于祖辈(直系亲属)的,参照第2条第(3)项居住情形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实际居住在学区范围内,但不符合以上第2条第(1)-(3)项居住条件或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应补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澄迈县工作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或劳务合同)、连续满半年的澄迈县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缴费凭证。

  ②父母一方是个体经营业主或小微企业法人,且经营场所在澄迈县范围内的,提交《营业执照》及目前仍正常营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2024年度报告凭证(或近半年纳税凭证)、员工社保缴费凭证、进(供)货凭证等。

  ③非澄迈户籍人口提供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暂住登记证明,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家庭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卡(一户一卡)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

  3.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进入“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学位申报”窗口,按流程登记信息申报学位。

  1.本县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学办法分别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23〕748号)、《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101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线上申报学位前,需线下向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优待申请(其中,现役军人、退出现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分别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信息),由该部门进行优待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教育优待名单及优待资格证明信报县教育局。

  2.招生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申请在本校就读的,凭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申报本校学位,由学校审核接收入学。

  3.国家、省、县规定的其他符合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国家、省、县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办法

  1.网上申报学位。澄迈县老城中心学校本部采取网上申报学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持手机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选择“教育”专题,进入学位申请界面,根据入学人户籍及居住区域等实际情况,选择“老城镇公办小学学位申报入口”进入,按流程进行信息登记办理学位申报。

  2.线下登记入学。选择就读玉堂小学、大场小学、东水港小学的适龄儿童,采取线下登记的方式申报学位。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到选择就读的相应小学登记入学。非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到选择就读的相应小学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申报学位。

  六、招生时间及安排

  1.7月21日-8月1日发布招生政策公告。

  2.8月2日-8日,中心学校本部开展线上招生工作,家长登录“海易办”申请学位。申请就读大场小学、玉堂小学、东水港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到相应学校提交报名材料登记申报学位。

  3.8月9-13日,学校进行招生信息审核,及入户调查核实。

  4.8月14-16日,学校公示第一轮录取情况;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

  5.8月18-22日,开展第二轮学位申报。

  6.8月23-27日,由剩余学位的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信息审核及录取工作。

  7.8月28-29日,学校制作、发放入学通知书。

  8.8月30日,新生报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