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沂市河东区葛沟中心小学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办〔2025〕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河东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原划片招生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确定学校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招生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的方式,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将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

  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学校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村居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为河东区外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签注手续;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河东区务工经商却无法办理居住证的,需有在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连续纳税申报。

  (2)所需信息:

  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信息。

  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河东区经商者,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5年7月26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二)招生计划

  葛沟中心小学:3个班级,约135人。

  沙汀小学:1个班级,约45人。

  王家堰小学:1个班级,约45人。

  崔家台子小学:1个班级,约45人。

  (三)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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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工作流程

  1.手机或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

  2.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

  3.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

  4.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

  5.入学信息填报。

  6.申报学区内学校。

  7.学校核查。

  8.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

  9.申报学校确认。

  10.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五)录取办法说明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

  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河东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5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需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河东区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至满额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特殊学生群体入学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二)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学校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有关规定,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学校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四)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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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栋

  副组长:孙启金、左丙坤

  组员:王斌、侯琳、李纪英、徐聪年、黄纪山、孙伟、程海祥、左振乾、李西玉、刘广坤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

  严格审核报名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及时解答家长关心的问题,争取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区教育局和社会的监督。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对违规招生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河东区教体局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383236、8388117

  葛沟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6678066627

  沙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8053920930

  王家堰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5854908476

  崔家台子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386993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