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州市第一小学环宇校区招生简章(招生形式+招生办法)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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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及《2025宿州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招生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环宇校区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1、招生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5日

  线下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1日8月14日,处理遗留问题。

2、招生对象

  家庭房产位于北沱河以南,西昌路以西,银河一路以北,人民路以东的范围内,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

3、招生形式

  招生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线上报名可通过“皖事通 App”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进行报名。填写适龄儿童及监护人身份证信息后,程序会自动匹配房产、户籍、学区等信息。如出现无法匹配户口和房产的情况,请携带报名材料至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线上报名成功,不需要再到线下报名。如因故线上报名未通过的,请线下到学校报名。线下报名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按招生办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招生办法

  请家长按照以下情况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直接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一)一般情况入学办法

  城区中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应以其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报名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2.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具有完全产权(仅限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为依据,且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前。

  3.原则上同一房产从2020年开始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4.符合“两个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城区常住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因故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城区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同一城区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无其他住房,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并一直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学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属城区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另行安置。(1)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2)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应凭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相关安置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属城区常住户籍,新购房屋未交付,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应凭购房备案表,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新购房屋学区学校入学。

  5.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2019〕5号)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一并由非城区迁入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报名时间之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致。

  (1)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报名时间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

  (2)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而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签发时间在报名时间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区外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须于城区中小学招生前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取得《居住证》。

  (3)基本养老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在埇桥区或宿州市市本级缴纳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4)住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备案表);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而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

  7.市管园区企业埇桥区农村户籍员工子女入学,需提供所在园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市管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居住证明》、园区企业就业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和三个月以上工资证明,可在园区学校就近入学。

  8.根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5月16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宿建指办〔2022〕5号)文件精神,实行购房入学政策。从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城区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所居住的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根据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21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房调办〔2024〕4号)文件精神,支持居民购房入学。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凡在市主城区新购房(含期房)的业主子女可在新购房所在小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所在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备案合同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不动产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契税票据、不动产权证)。

5、线下报名安排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名(不需要带小孩)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全套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存档,原件需留存待教体局审核后统一退回。

  8月10日银河二路以南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8月11日银河二路以北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报名办公地点:学校内报告厅

  报名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6、重要说明

  (一)根据《2025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自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城区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可在所在学区小学入学,无需再迁移户口。自2024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城区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业主子女,可在所在学区小学入学。

  (二)网上报名的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会在8月10前审核完成。

  (三)根据以往报名情况,所有学区内儿童报名工作均能在时间内完成,线下报名不需要提前排队。

  (四)根据要求,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杜绝虚假户籍、住址、年龄等现象的出现,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学区入学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弄虚作假人员责任,记入诚信记录。

  (五)新生入学报名或转学需查询不动产信息的,可以自行下载、登录皖事通APP,搜索“皖美登”;进入皖美登,选择需要查询的房产所在地区(宿州市本级),选择“在线查档”,选择“查询目的”,点击查询,即可调出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好提供给学校即可。

  新生入学或转学需查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的,可通过支付宝自行截图保存。打开并登录支付宝APP,搜索“社保凭证”,点击“电子社保卡”;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截图保存,将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提供给学校方即可。

  (六)一年级录取新生请于8月31日上午8:20到校查看分班名单并入班报到。

  (七)从下发文件之日起,携带孩子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或线上(皖事通APP)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如果儿童在外省接种疫苗,请携带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开具查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