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燎原街道光南小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燎原街道光南小学

  根据《关于下达2025-2026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普教发【2025】59号)文件精神,参照《关于印发〈2025年普宁市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教发【2025]70号)文件做法,结合本校服务区域内和学生容量实际,特制订本学年招生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具有正常学习能力、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1.服务范围:燎原街道光南村户籍。

  2.政策优待入学对象:

  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必须居住在光南村辖区内)

  (1)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2)在本市投资经商且有较大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

  (3)在普宁市居住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4)在普宁市工作,对本市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且获普宁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效表彰者的子女。

  (5)捐资助学成绩突出,受普宁市委、市政府表彰者的子女。

  (6)普宁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的子女。

  (7)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

  3、非服务范围(统筹生)

  光南本村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在光南村辖区内政策规定照顾对象(含本校在岗教职工子女)的适龄儿童报名后,如有空余学位,再按以下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规范录取安排相应类型人员的子女,额满为止!

  (1)优先安排住在光南村辖区内,户口非光南村籍,但籍贯(祖籍)系光南村的适龄儿童。

  (2)非光南村户籍,其父母任一方在光南村辖区内有住宅产权人员的子女(需提供父母任一方在光南村辖区内有住宅产权证明)。

  (3)非光南村户籍,其父母任一方在光南村辖区内连续居住并已办理居住证持证者的子女;或者在光南村辖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需提供居住证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5年5月凭证)。

  (4)父母在光南村辖区内租房且实际连续居住的适龄儿童(含经商、租赁、进城务工)(如还有学位)。(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经商营业执照(其中任一项)及2025年5月至7月任两个月水电缴费凭证。)

二、规划招生数

  规划招生人数130人。

三、报名、注册、现场审核面试安排

  1.报名时间8月12日上午8:00~11:30:光南本村籍、政策规定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请按学校公众号安排规划时间到校注册。

  2.非服务范围(统筹生)预报名:

  8月12日下午1:30~4:00

  非服务范围(统筹生)录取办法按招生对象3中说明的:光南本村户籍及政策规定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录取后,如有空余学位,再按说明的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规范录取安排相应类型人员的子女。

  逾期作自动放弃申请入学资格处理,不再接收报名。

  3.报名注册现场审核面试地点:学校A幢一楼

四、报名注册现场审核面试需带资料及要求:要带小孩到校面试。

  1.须带原件:新生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供学校查验。

  2.须缴复印件:新生本人户口簿本人页,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或身份证各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时户主与新生本人合印于A4纸,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也合印于A4纸),在新生户口簿本人页下方写上父母双方的手机号码。

  3.家长还须带卫生院防疫站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或“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供学校查验。此查验证明查验后要上交。

  4.非服务范围的统筹生除上面资料外,还必须有住宅产权证明或居住证、租赁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近两个月水电费单。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学校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上交。

  5.符合条件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由其父母或其指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申请时上交学校审核。有关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6.禁止已读过一年(或其它年级)的再报读一年,否则后果自负。

  7.家长扫二维码关注光南小学微信公众号。

  为确保注册过程有秩序,请家长按学校统筹安排时间段进校,注册完毕后请尽快按出校标识离开学校,不要在学校逗留,不要越过警戒线,未经允许,不要到其他地方活动。

五、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不接收往年已入学的适龄儿童复读小学一年级,不重复建立学籍,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不将学生学籍挂靠在其他学校或让其他学校学生挂靠,不能存在无学籍的学生。

六、开学时间

  9月1日正式开学。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学前班报名:8月12日;家长带幼儿到学校D幢教学楼五年级集体办公室填报资料并缴费。

  2.有关证明材料、信息需真实有效,对存在材料虚假或隐瞒曾入过学的,取消其报名或入学资格,并自负其他后果。

  3.报名时,由一位家长带适龄儿童到校。

  4.一年级新生编班8月31日前张贴于学校校务公开栏,家长可到学校查看。8月31日学前、一年、二年(家长)、三至六年级学生到校查看新学期教室分布及所在班别。

  5.在此提醒家长,警惕“招生行骗”行为,不要相信任何虚假宣传和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663-618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