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碑店市第九小学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2025年高碑店市第九小学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招生范围)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和高碑店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免试登记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均衡编班,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特殊人群教育优待原则。对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坚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统筹安排,分流调剂”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体局统筹安置。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入学的高碑店市户籍适龄儿童、持有高碑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类别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为市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出具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否则该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符合入市区就读的所涉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为市区户籍(必须与父母中的一方同时为市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区无合法、固定房产的。参考学生户籍(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一方)住址。

  第三类

  适龄儿童为高碑店市非市区户籍和持有高碑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且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

  第四类

  市区经商、务工且无合法、固定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根据剩余学位录取。

四、招生范围

  1.京广国际家园向南直线延至新泰西路以东(不含京广国际家园和工商局住宅小区)、北城路以南,新华北大街以西、新泰西路以北片区;

  光华北大街以东、新泰西路以南、新昌北大街以西、迎宾西路以北片区;

  新昌北大街以东、新泰东路以南、新华北大街以西、和平东路以北片区(观湖公馆、悦都小区);

  新华北大街以东、兴安路以北片区。

  2.北城街道方家务村、解甲营村、安喜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3.首衡集团商户、京开建材城商户子女。

  4.符合昌盛路实验小学招生范围的学生。

五、录取时间

  8月15日—17日,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消息”端口查询学生录取、报到信息,完成新生报到。

  学校咨询电话:13730197882(王主任)13933224375(刘校长)

  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0312—639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