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原则
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②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③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房产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招生范围
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均可选择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肖坝社区1至6组(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3公司、满庭芳、理工花园、锦邻、嘉州水岸、佛伦堡、学府花园)、共和社区2、4至9组、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大田社区、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海泊蓝湾、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
招生对象及户籍要求
①具有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9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②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并且视户主情况和父母房产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③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含4月30日)。2025年5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信息采集
01、按照要求,主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需要网上信息采集。需要就读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0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4日上午9点至5月21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户籍适龄儿童,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03、出生日期在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需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04、年满8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15日至5月16日工作时间到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招生计划
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招生办法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首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父母是产权人且拥有100%产权)。
第二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根据《乐山市促进积极生育二十条措施》的规定,在满足户籍及划片招生条件的基础上,二孩、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长幼随学”“孪生同校”。符合“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条件的,需于5月24日至5月25日向学校提交户籍和出生证明,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①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②共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产权):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乐山市主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乐山市主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③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招生日程
4月10日➩学校发布新生招生公告。
5月14日上午9点至5月21日下午6点➩符合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网上信息采集。
5月24日至25日➩符合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信息采集编号、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教学楼一楼查验户籍和房产证,户口查验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将通过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敬请留意。
5月28日➩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6月17日➩学校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6月20日➩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请被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录取学生的家长务必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
①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新生按照户籍情况进行分类录取,与网上信息采集的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尽量在规定时间错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②适龄儿童是集体户口,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集体户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到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查验户口时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开据的证明。
③学校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欢迎关注,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④ 4.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乐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本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⑤请仔细阅读招生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应工作,以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扰甚至严重后果。
⑥被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愿放弃学校学位。
⑦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⑧招生咨询电话:
乐山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乐山市肖坝实验学校:0833-2555853
举报电话: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
温馨提示: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家长朋友们通过正规途径了解相关政策,不要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