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02、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3.严格执行省、市、区招生政策。
03、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
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5月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学校小学的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于6月4日—6月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随机录取
6月18日,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4.学位确认
6月19日—6月20日,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学位最终确认。
5.报到
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学校要求办理报到和相关手续,具体要求以发布公告、入学通知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
04、收费标准
(1)学费26000元/生•年。
(2)服务性收费:伙食费、住宿费、城乡医疗保险等服务性收费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