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招收招生办法中第一、第二、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具体片区如下:
①住房产权或户籍在祥云、祥都(原居民户1、2、3、4、5、6、7、8组)、上西、凤山、东岳、东北(1、2、3、5、6、7、13、14、15、16、17、18组)、先声等居委会者。
②住房产权在大华绿洲、金盾豪庭、北石格片区C-1地块开发住房产权楼盘(中航城)、百盛华府楼盘者。
③住房产权或户籍在朝阳居委会的安溪一中教职工子女。
④2013年6月20日前住房产权在凤冠天下、恒禾湾美、天将御园等楼盘小区者。
⑤住房产权在鸿业华庭二至四层者。
⑥住房产权在县教育局、县检察院原办公楼者。
⑦住房产权在力志璟峰者〔其片区小学为实验小学分校(暂名),待实小分校建成后,转入片区小学就读〕。
⑧住房产权在新瑞·置业中心者。
⑨住房产权在荣德广场1#楼、2#楼商业办公单元(县解放路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面积在100m2以上)统筹安排实小与沼涛实小就读。
⑩住房产权在新景家园者〔其片区学校为实验小学分校(暂名),待实小分校建成后,转入片区小学就读〕。
⑾住房产权在新华家园B区者。
⑿在本招生范围内,寄户对象安排实小、沼小以外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