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鸡市渭滨区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招生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按照“划定学区、就近入学”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居住登记和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入学“一件事”“零证明”改革,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小学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1.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

  2.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

  二、招生年龄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学区划分

  📃2025年宝鸡市渭滨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二)报名

  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网上报名;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按照实际居住地(购房、租房、居住证)所在学区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平台、具体办法以《渭滨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另行发布)为准。

  (三)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小学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由学校和公安、数字经济等部门采用技术手段,对学生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证,按“学区内户房一致类、学区内户房一致三代同住类、学区内有户无房类、渭滨户籍学区内有房无户类、非渭滨户籍学区内有房类、渭滨户籍学区内租房类、非渭滨户籍学区内租房类”等七个批次依次进行网上审核。

  2.报名注册:

  网上审核通过后,按录取学校通知时间,家长(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和相关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等),到学校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统筹安排

  因网上审核中报名信息与证件不符、学校在报名注册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等原因未被填报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渭滨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带领适龄儿童,参加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特殊群体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办法

  1.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市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家长无需网上报名,在学校规定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资料,带领适龄儿童直接到个人意愿学校审核,注册登记,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学区内孤儿、留守儿童:各小学要优先接收录取渭滨户籍学区内的孤儿、留守儿童入学,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3.渭滨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小学依法保障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学区内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照管、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积极引导到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渭滨区培智教育中心(新民路小学启智班)及其他专业康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对于学区内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要采取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