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兴市根思实验学校招生简章(附学区范围)

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兴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今年秋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学区范围

  根思实验学校施教区(根思村、井坔村、李秀河村、南湖村、新港村、兴许村)。

  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及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没有完成接种的及时补种,有特殊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开学后及时交班主任老师)到根思实验学校教导处接受资格审核。农村自有住房无房产证的,网上报名时可以从“房产证”通道在“房产证号”一栏填写“农村自有住房”,照片上传房屋照片。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还须提供下列材料:(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施教区的居住证明或有效房产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招生日程安排

  7月19日—21日,凭父母或本人住房性质的房产证明入学,且符合“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和有效房产地址保持一致)条件的家庭可通过“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1日17:00。

  7月22日—23日,网上审核。

  7月24日—27日,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以及其他入学类型家庭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介绍及招生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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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照顾对象

  照顾对象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其他事项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不具备线上报名条件家庭:一年级新生到教学楼一楼报名;七年级新生到三楼教导处报名(学校定于7月24日上午8点-11点接收现场报名)。

  2.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幼儿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不随意留空格,注意字母大小写的区别。否则,不能通过泰州大数据比对验核后果自负。所填信息还将上传电子学籍网,此信息一经上传很难更改,因此必须由幼儿父母亲自报名且填写相关表格(不需要带幼儿到校)。

  3.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4.咨询时间:

  8:30-11:30 14:30-17:30

  咨询电话:

  小学部:李老师15152984370

  初中部:刘老师1361518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