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招生与办学行为,现将洞口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协助,按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县级统筹、以校为主。坚持县级统筹、以校为主。县教育局负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制定方案,监督和指导城区招生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城区招生学校发挥主体作用,依据入学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有关政策及精神的宣传、咨询工作,招生入学的帮助、核查工作,组织好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编班工作。
(三)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整体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因素以及原划片区域生源变化,确定学校招生片区。城区招生学校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以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合法稳定居住地为依据登记入学。学校不能跨片区招生,家长不得择校。一年级招生不得与幼儿园、学前班招生挂钩。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均在网上报名,其他形式的报名无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实行均衡编班,切实保障机会公平、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公正。
二、入学对象
1.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以前(含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小学毕业学生。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招生片区划分
四、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及招生片区划分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8:00至8月5日24:00。2025年8月5日24:00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区招生学校就读资格,不再受理申请。
2.网上报名方式:手机安装、注册、登录“湘易办”APP,首页进入“教育入学”栏,点击底部的“立即办理”,选择“邵阳”点击下一步,选择“洞口县”,即可报名。
特别提示:一个手机号码可以为多名学生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
六、网上报名类别及需上传的材料
第一类:户籍类
截至《洞口县202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之日起,父母(至少一方)及小孩户籍(父母和小孩必须在同一户口上)均在城区招生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拍照上传的材料:①父母身份证原件正反面;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户口迁入截至2025年7月20日);③出生医学证明(拟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
第二类:房产类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父母在城区招生学校招生区域内已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应不低于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未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城区招生学校学位的依据。非法交易的商品房、非法交易的集资房(含非法交易的棚改房、非法交易的经济适用房)、非法交易的新农村建设房、小产权房以及未过户的二手房均不予在城区招生学校安排学位。
需拍照上传的材料:①父母身份证原件正反面;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③父母房产证明(指能够证明房产权属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备案登记等);④实际入住后的水电或电视或网络开户证件及缴费发票;⑤出生医学证明(拟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
第三类:经商类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父母(单方或双方)在城区招生学校招生区域内经商(有固定店铺)满六个月人员子女。
需拍照上传的材料:①父母身份证原件正反面;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③父母在县城经商截至2025年7月20日连续满六个月的资料证明(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④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与房产类房产要求一致)、租房合同;⑤出生医学证明(拟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
第四类:务工类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父母连续在城区招生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满六个月人员子女。
需拍照上传的材料:①父母身份证原件正反面;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③父母在县城务工截至2025年7月20日连续满六个月的资料证明(务工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法定劳务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至少提供2025年7月或8月养老保险证明】、连续6个月加盖用工单位法人公章的工资发放证明);④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与房产类房产要求一致)、租房合同;⑤出生医学证明(拟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
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以上四类其中一类报名;户籍为文昌、雪峰、花古三个街道居民子女只能在第一类(户籍类)、第二类(房产类)中选择一类就近申报学位。
第五类:军、职类
1.现役军人子女。
需提供的资料:①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出生医学证明(拟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
2.户籍不在城区且城区无房产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随迁子女。
需提供的资料:①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工作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或由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材料原件;④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与房产类房产要求一致)、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⑤出生医学证明(拟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
军、职类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5日工作日上班期间,到城区招生办提交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统筹安排一年级、七年级学位。逾期不予办理。
七、材料审核
(一)审核时间:8月7日至8月13日
由城区招生办、城区招生学校逐级分类核查。并统一向社会发布核查结果。
(二)结果公示
核查公示时间:8月23日至8月25日。城区招生办对审查合格确定就读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家长在“湘易办”APP、“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查看核查结果。城区招生学校张榜公示。
八、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8月26日至8月27日
(二)录取办法:所有核查合格者,由城区招生办按类别分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类、房产类子女。
第二批次: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随迁子女、经商类子女。
第三批次:务工类子女。
按类别分批次录取时,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同一批次不同类别,按批次内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前一批次录完,剩下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部分类别的,不能满足的这一类别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抽签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名单。
家长在“湘易办”APP、“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查看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城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生一律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九、新生到校预报名与正式报名时间
(一)学生到校预报名时间:8月28日至8月29日,录取到校的新生到各城区招生学校进行预报名,便于学校进行开学前编班等准备工作。
(二)正式报名入学时间:8月31日,新生到各城区招生学校进班办理正式报名入学手续。
凡属一年级新生的,还需在开学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凡属七年级新生的,还需查验小学学籍。
十、其他入学事项
(一)城东廉租房学生一年级新生到城东小学就读,七年级新生到思源学校就读。
(二)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在父母经商、务工店铺就近申报学位。
(三)非起始年级符合县城入学条件、申请转入县城小学的学生,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户籍或居住地在平溪江以南的安排到第一芙蓉学校、第二芙蓉学校、田家小学就读,在平溪江以北的安排到正龙小学、城东小学或木瓜高级小学就读;非起始年级符合县城入学条件、申请转入县城初中的学生,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安排在雪峰街道木瓜中学就读。县城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不能相互转学。
十一、日程安排
👉2025年洞口县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时间+流程)
十二、城区招生学校家长咨询电话

十三、工作纪律
(一)使用统一平台。义务教育学校从报名、审核、录取到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予认可。
(二)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入学前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在学籍办理过程中查实,责令回原户籍地学校(幼儿园)或民办学校(幼儿园)就读。未年满六周岁就读不予办理学籍。
(三)严肃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和招生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县城化解大班额和招生工作大局,对招生政策要大力宣传、模范遵守,做到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干预招生工作,凡违反者,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39-7234217、0739-723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