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新苏滁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政策

  为稳妥有序做好园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报名条件

  学区内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学区内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应该当年完成小学学业。

  二、关于报名方式

  2025年中新苏滁高新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登记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 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操作,也可电脑登录系统(网址:🌐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到所在学校线下登记。

  中新苏滁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上午8:00—8月17日下午17:00,其中8月16—17日线下登记(上午7:30—11:00,下午15:00—18:00),8月18日-8月19日各校及园区教育局集中审核并反馈意见,8月20日

  -8月21日家长登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8月22日-8月23日集中解决疑难、补充材料问题。

  三、关于入学资格分类及材料提交

  (一)户房统一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端口报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地址一致(“两个一致”)。户口迁入手续和独立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31日前。

  “两个一致”的学生在皖事通 APP 中“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学校审核通过后形成电子版录取通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特别提醒:房产证编号必须填写完整,如“皖(2022)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305号”,否则校验不出房产信息。

  (二)户房不统一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在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端口报名入学。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所属学区,独立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31日前。

  “住户分离”的学生在皖事通 APP 中“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学校在网上审核通过并形成电子版录取通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如果住房或户口有一样信息没有通过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则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开展线下核验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与祖辈户口及产权房相关联的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其他”端口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或母亲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在中新苏滁高新区未购买房产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可按照祖辈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在网上报名入学登记。独立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31日前。

  对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可在皖事通 APP“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登记,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无其他房产证明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开展线下核验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拆迁户子女入学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其他”端口报名登记。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或安置房尚未领取入住的,其子女在原学区学校入学。安置房已经入住,或取得安置房产独立产权证的,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学区)网上报名入学。提供安置房入住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31日前。

  拆迁安置房已经入住,但未取得安置房产独立产权证的,在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从“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登记,需提交拆迁安置协议、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无其他房产证明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开展线下核验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随迁子女”端口报名登记。按照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建立以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提交居住证、工作证明、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开展登记,各校在学区内适龄人口招生工作结束后,有序开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工作。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已经满员的情况下,由园区教育局统筹到相对就近且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就读。

  (六)转学插班学生安置问题。围绕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重点工作,按照园区教育局统一工作部署,各校结合非起始年级实际班额情况,稳妥开展转学插班学生安置工作。转学学生入学资格参照起始年级新生执行。所有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在8月20日之前到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进行线下登记,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容纳能力在8月24日前统筹安排在园区学校就读。

  (七)公寓房问题。40年或5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属于商业开发用地而非住宅用地,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7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比照独立产权房执行。

  (八)政策性特殊群体报名审核材料。驻滁部队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持军官证或士官证以及部队证明到市双拥办审核登记,经市教育体育局统一核准确认,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也可以经中新苏滁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统一核准确认,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市或园区应急管理局证明材料,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