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玉屏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招生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顺利完成本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科学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的实施,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入学片区范围,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或面试。

  (二)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三、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共计学位1350个。

  印山民族小学:405个;县第二小学:405个;县第三小学:270个;县第四小学:270个。

  (二)城区中学:共计学位1750个。

  县第一中学:850个;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900个。

  四、招生条件及区划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凡户籍或居住在本县,身心健康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入学报名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备注1的户口簿备注2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办理入学预登记手续。

  2.初级中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对应中学相对固定,实行划片招生,落实整班移交制度。

  (二)政策优待

  1.持绿卡外来投资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备注3、县级引进高端人才子女(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下同)、华侨子女、援藏人员子女、见义勇为子女、疫情防控一线优秀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子女,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相对应的证件或文件,按居住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学;退役军人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学。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在全县范围内,可以享受自主选择学校就读机会;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一等功、二等功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就读机会。三等功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优先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

  3.“优才卡”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及其直系(外)孙子女,在县内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期间,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4.城区学校在职教师子女,可选择家长任教学校就读或居住地就近学校就读。

  5.为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上年上缴教育附加费排名前十的企业或公司给予2个名额,供其在城区中小学自主选择就读。

  (三)其他

  1.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按招生区划优先入学。

  2.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社保凭证(进城务工材料)(以上证件限县城区内取得,下同)。

  (四)招生区划

  1.乡镇小学

  👉2025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表

  3.初级中学

  👉2025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小升初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表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1.印山民族小学:招收六社区(文水社区、紫气山社区、北门社区、教场坝社区、平溪社区和四眼塘社区)户籍的学生。按与户主关系及学生户口簿所在页(下同)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录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核定名额后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具体排位顺序如下:户籍与父母在一起的为第一报名顺序;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为第二报名顺序;户籍与其他人员在一起的为第三报名顺序。

  2.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按有户(以户口簿为依据,下同)有房(以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自建房备注4为依据,下同)、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四类顺序和取得证件时间先后顺序在学位数限额内对新生进行分配。

  (1)招收区划内有户有房学生。按户口簿、房产证件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易地移民搬迁户与有户有房享受同等入学权益,并优先安排入学,学位数有空余按第(2)款执行。

  (2)区划内有户无房学生。按户口簿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3)款执行。

  (3)区划内有房无户学生。按房产证明材料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4)款执行。

  (4)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就业劳动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录取至学位核定名额。

  (二)初中新生招生办法

  1.县第一中学:招收皂角坪街道和新店镇所辖小学、朱家场镇兴隆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

  2.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招收平溪街道和朱家场镇所辖小学(兴隆小学除外)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大龙中学:招收大龙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龙江中学:招收麻音塘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5.田坪中学:招收田坪镇和亚鱼乡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初级中学和城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与方式

  1.初级中学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9日至10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方式: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县第一中学、大龙中学、龙江中学、田坪中学设报名点,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2.小学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9日至10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方式:印山民族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设报名点,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其余乡镇小学同时进行报名。

  (四)审核、公示及注册时间

  1.审核时间

  (1)各报名登记点登记完后,报名登记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交予学校进行审核,学校于8月11日至8月15日组织人员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审核,校长复核无误后上报县教育局。

  (2)县教育局于2025年8月16日至17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学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

  2.公示时间及方式

  (1)就读学校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

  (2)就读学校公示方式:县教育局利用玉屏微教育进行公示,各学校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大门处进行公示。

  3.注册时间

  (1)到校注册时间:正式开学时间。

  (2)到校注册方式:适龄儿童带户口簿(含复印件),按学校公示的注册时间到学校进行注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和中小学要多形式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确保招生宣传工作全覆盖。做好招生维稳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备案。残疾儿童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在学校随班就读或由学校进行送教上门,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一并管理。

  (二)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原则上新生招生班额人数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内,学校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和学位数。

  (三)严格阳光分班。各中小学新生分班由学校负责,学校校长是分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小学新生入学按男女比例适中和随机分配原则进行编班;中学新生入学按男女比例适中的原则进行编班。凡未实行随机编班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四个不准”和“两个严禁”,即:不准更改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不准跨区县、跨区域进行招生;不准拒收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不准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转学的学生。严禁以考试、面试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或转入学生;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以“摸底”考试为名划分招收学生。对违反以上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导致出现大班额或增扩学位的,对涉及的相关学校一律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由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教育局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校长及工作人员责任,报县绩效办扣除该单位相应的年终绩效分值。对擅自修改、伪造和出具与招生入学有关材料(如户籍、产权证明、就业合同等)的部门及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