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招生行为和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5〕18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体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坚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招生规模)要求,合理划定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范围,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就读,严肃城区学校招生纪律,巩固提升化解“大班额”“大校额”成效,确保招生入学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规范、阳光、平安招生。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有合法房产且入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目标,做好随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其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二)划片招生原则。统筹考虑城区学校容量、教育资源、生源状况等因素,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合理调整、划定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片区范围;统一生源类别认定,明确录取程序、调剂原则,严格落实划片招生。
(三)公民同招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本县审批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县域内招生,严禁组织考试选拔或变相“掐尖”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员超出招生计划,通过随机摇号录取。
(四)阳光透明原则。加大宣传力度,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大数据核验入学资格,杜绝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施举报倒查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
预计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约1890人,计划招生42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计划分别为:
1.冯川一小:计划招生5个班约225名学生。
2.冯川二小:计划招生5个班约225名学生。
3.冯川三小龙山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约270名学生。
4.奉新四小:计划招生4个班约180名学生。
5.奉新五小:计划招生7个班约315名学生。
6.奉新六小:计划招生9个班约405名学生。
7.冯川三小九天阁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约270名学生。
(二)城区初中
预计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约3000人,招生对象包括:县城六所公办小学毕业生。另含赤岸镇、干洲垦殖场、百丈山管委会等户籍学生(可选择附近乡镇就读),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转入学生。计划招生60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计划分别为:
1.奉新二中:计划招生31个班,约1550人;
2.奉新四中:计划招生16个班,约800人;
3.奉新六中:计划招生13个班,约650人。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2025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1.8月5日-8月12日:城区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划片招生网上报名。
2.8月13日—8月27日:审核、调剂、公示、录取新生。
3.8月28日:分学段公布录取结果。
4.9月1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四、报名方式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均采取网上报名,由系统大数据核验入学资格。
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支付宝进入赣服通,点击左上角选择“奉新县”分厅→部门专区“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按照系统指引如实填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或失败都有提示语,如果非关键数据填错或提交失败,可以重新填报修改。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且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作为调剂对象安排在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五、入学条件
所有申请到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新生(含转入学生),必须符合城区入学条件。学区范围内招生以“适龄新生、其父母合法房产且入住”(含原住村民)为主要依据,其他为调剂入学对象。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接收,如超过则调剂到周边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一)片区入学对象
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在某一类别内,通过电脑随机摇号产生。
第一类,学区内房户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招生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已入住。
第二类,学区内原住村民。新生及父母为土生土长,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在学区招生范围内,享受农村政策待遇的本村户籍村民,且户口无异动,可在学区学校安排就读。(线上无法审核认定的原住民,可在线下提交户口本、建房许可证、自建房土地证和村组证明。村组证明需村支部书记签署本人姓名及意见,加盖公章,并由乡镇分管教育领导签字视为有效证明)
第三类,学区内仅有房产。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招生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已入住。房产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且为全产权。
第四类,学区内仅有户口。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招生范围内,父(母)为户主,且新生出生后无异动。
第五类,学区内三代同堂。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在一起满三年及以上,实际居住地(住宅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新生父(母)为房产持有人的独生子(女)。
第六类,学区内拆迁户。近三年内属县政府在城区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合同按户口、房产等区分类别在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就读。
(二)政策性入学
落实本县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按《奉新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优待政策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军烈属子女和本校教师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县人才领导小组或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给予优待。
(三)调剂入学对象
1.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居住为尚在租赁期内的公(廉)房,提供租赁合同。
2.随迁子女。凡本县农村户籍进城务工、外省(市县区)到本县务工人员子女,须核验:➀单位缴纳“社保”情况,或提供其父或母近三个月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近三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②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居住凭证(租房合同、水电票据)。经核实,可调剂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核验:➀其父母注册满半年的营业执照、商铺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房租、经营产生水电票据、进货凭证等;②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三个月以上凭证(租房合同、水电票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底。经核实,可调剂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3.小产权房。新生或其父母在城区购买了小产权房满三年及以上,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地址并已入住,或此房产在城区属其父母唯一房产并已入住。
特别说明:
1.冯川三小本部(龙山校区)和九天阁校区联合办学,龙山校区片区入学对象超出招生计划则通过随机摇号方式调剂到九天阁校区就读。
2.房产未实际入住的,调剂至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3.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紧张,以房产入学的要求须“已入住”。“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住房正常使用水电三个月及以上(截止2025年7月底)。仅凭房产入学且大数据无法核验水电的均需上门核实。
4.住宅含商品房、自建房(具有不动产证、房产证)。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商业服务公寓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5.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入学,在就近学校学位不足时,小学和初中分别调剂到奉新六小和奉新二中。
六、划片范围
坚持学区范围“大稳定、小调整”动态管理原则,结合城区各学校容量、招生计划,将2025年秋季小学划片范围明确如下。因城市建设发展,城区街道和小区名称不断更新、增加,如出现遗漏或名称描述与划片示意图不符,最终以示意图为准。
(一)小学划片范围
(二)初中划片范围
七、学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登记时间、方式和录取顺序参照新生入学方式,实行线上报名、按类别录取。于8月25-8月29日进行审核、录取。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坚持“三个一律”原则: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互不转学,鼓励存在“大校额、大班额”学校的学生向生源不足学校转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校要摸清适龄新生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报县教体局批准同意。
2025年报名实行集中审核,分“初审、复审”两个环节,层层把关、签字,做到“谁经手,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0795-4629003、0795-4622324)。
本办法由奉新县教体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