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社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凡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按照县级规划督查、乡镇统筹实施、学校具体落实的原则统一进行。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公办小学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采取划片方式进行招生。
(一)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由其家长持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划定的学校提交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
(二)招生时间:
农村小学:7月29日-31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1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1日-13日,集中处理农村招生遗留问题。
城控区小学:8月7-9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2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8日-20日,集中处理城区招生遗留问题。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公办初中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采取划片招生。
(一)入学条件:
2025年小学毕业的应届生,由其家长持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大厅提交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
(二)招生时间:
农村初中:7月29日-31日,到划定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1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1日-13日,集中处理农村招生遗留问题。
城控区初中:8月4-6日,到六年级毕业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2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8-20日,集中处理城区招生遗留问题。
三、民办学校招生
面向审批地按计划招生,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分别与所在辖区小学段、初中段报名时间一致)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依据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严格落实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招生宣传内容要经过教体局民管办审核备案后才能公示和宣传。报名点设在招生学校,民办完全学校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没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及其他年级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校就读。
四、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县内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学校要求的材料到就近有学位学校审验通过后登记报名。
①适龄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②真实规范的租房合同;③务工者出具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经商者出具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够提供用人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的学生,在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优先就读。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
六、招生入学报名方式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申请2025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一、七年级入学的学生家长,需提前在手机端下载“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完成实名注册(注册人需为学生监护人,并且与学生同户或为房产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携带相关招生入学材料到规定的新生入学报名点提交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对因材料问题无法通过数据核验的家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通过学校线下新生入学报名点进行报名。每名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不能兼报。严禁填报不实信息,因信息填报错误或伪造信息不能被识别或影响正常录取的,后果由填报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