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摇号规则:
对于本批次招生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采用“现场抽签+电脑连续随机号录取”办法,即现场摇取第1个中签号,步长均直接为1,中签编号后的连续随机号为录取号码,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数为止。
二、缺额补录: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报名缴费注册,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有两天的选择期,决定入学或放弃录取资格,未按时到校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各校所产生的缺额可以从已摇出的连续随机号顺延补录到满额为止,不进行征求补录报名。
三、摇号组织主体: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县(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四、本校直升学生录取:
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须有本校正式学籍三年及以上)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参加本校优先直升的学生也必须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向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报名,学校在审核学生学籍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名单,报送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中教(科)股,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