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宁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招生政策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精细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稳定大局,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民办学校学位情况,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利,落实适龄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教育监管责任,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制度,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障辖区内适龄青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适龄青少年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统筹协调。

  (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在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基础上,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新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入学机会公平、招生结果公正。

  (五)坚持严控学位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产生大班额。

  (六)均衡编班原则。严禁编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三、工作目标

  (一)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防范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的反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部按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一年级原则上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七年级原则上不超过50人/班,其它年级不得存在大班额。

  (二)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学生都有学位,实现应读尽读。

  (三)确保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做到不发生群体事件。

  (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适龄孩子就学,按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适龄孩子就近就学安排表的通知》(新教通〔2019〕7号)就近安排入学,做到应读尽读。

四、领导机构

  为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新宁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领导、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王亮

  副组长:黄俊伍桄宏(常务)肖静蒋协李彬

  成员:肖良云李伟保郭世权李方春徐海舟徐景辽王海常刘兴芬徐剑锋李双元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李方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招生日常工作。

  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此方案制订出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1)乡镇所属各小学招生计划,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班级分布情况、生源情况和现有办学规模制定,在开学前向县教育局基教股报备。

  (2)县城各小学招生计划

  2025年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共设57个班,其中:

  解放小学:招生9个班

  藕塘小学:招生9个班

  焦家垅小学:招生10个班

  思源实验学校:招生5个班

  芙蓉学校:招生10个班

  金城学校:招生4个班

  城区其他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明德小学2个班,观瀑小学2个班,水头学校2个班,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2个班,盛德经典小学1个班,金鹰文武学校1个班。

  2.招生区域

  (1)乡镇所属各小学招生区域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所属学校分布情况、现有办学条件及办学规模划定。

  (2)县城各小学招生区域

  👉2025年新宁县县城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3.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1)年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入学户籍年龄为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2)报名办法

  A.乡镇适龄儿童

  家长持“两证”原件(①户口簿;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携带子女在规定时间(招生公告所列时间)到所属区域内的招生学校报名。

  B.城区适龄儿童,分为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类、经商类和其他特殊类等共五个类别。

  第一类:户籍类。截止到年8月31日,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至少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簿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②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③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a.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b.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人员。

  c.孤儿、烈士子女。

  d.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e.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符合上述相关条件者,家长(或监护人)需准备好以下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报:①父母或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契税纳税凭证;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类:房产类。适用于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已购房并实际入住的或当前已交付但未入住的,家长(或监护人)需准备好以下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报:父母或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契税纳税凭证,水电气落户资料(至少要提供水费缴费编号和电费缴费编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新宁县2025年房交会(4月30日-6月10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户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即可享受房产所在居民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待遇。

  第三类:进城务工类

  ①申请条件: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务工时间满一年以上。凡户籍、房产属解放小学、藕塘小学、焦家垅小学、芙蓉学校、思源实验学校、金城学校、明德小学、水头学校、观瀑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居民子女,必须按划定区域就近入学,不能借用进城务工类别进行择校。所属区域招生学校在优先保证户籍类和房产类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如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需求的(剩余学位数小于就读需求数),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的公办学校。

  ②报名所需资料清单

  a.各相关部门核签的《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

  b.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依法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工资表(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d.租房合同和不同季度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外县市来新宁县城务工的,须出具居住证。

  e.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类:经商类

  ①申请条件: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城经商时间满一年以上。户籍、房产属解放小学、藕塘小学、焦家垅小学、芙蓉学校、思源实验学校、金城学校、明德小学、水头学校、观瀑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居民子女,必须按划定区域就近入学,不能借用进城经商类别进行择校。所属区域招生学校在优先保证户籍类和房产类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需求的(剩余学位数小于就读需求数),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的公办学校。

  ②资料要求

  a.各部门核签的《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

  b.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个体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

  d.租房合同和不同季度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外县市来新宁县城经商的,须出具居住证。

  e.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五类:其他特殊类

  ①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特聘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或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定后,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②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县退伍军人事务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依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入学。

  ③驻新武警、消防等国防部队官兵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④藕塘小学所在地藕塘村和焦家垅小学所在地焦家垅村的外嫁女子女可申请在藕塘小学、焦家垅小学就读。资格认定程序:先由本人写出报告,经外嫁地和娘家地村民小组、村委盖章证明,再到公安户籍部门审核,最后由学校审定。

  ⑤“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经家长申请,学校应接收并安排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县特教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

  (3)入学资格审查

  解放小学、藕塘小学、焦家垅小学、芙蓉学校、思源实验学校、金城学校、观瀑小学、明德小学、水头学校要对所属的招生区域适龄儿童分别采取在线报名的方式,组建专门班子,审查适龄儿童入学资料,特别是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等类别资料,要到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监局、国网新宁供电公司、县城乡供水公司等相关单位予以核实,最终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4)阳光操作,统一步调

  ①城区以外各乡镇所辖各学校的招生日程安排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安排,8月29日—30日统一报名登记、审验户籍相关资料。

  ②城区各小学做到“七个统一”

  城区学校发布招生公告(8月3日)。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各校的招生公告在发布前必须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

  在线申报(8月4日-12日)。所有申请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学位的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和经商随迁子女类适龄儿童,于2025年8月4日—8月12日期间使用手机扫码(新宁县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小一报名信息录入二维码)登记,或者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网页(🌐https://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进入“新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在手机端扫码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见“新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资格审查(8月4-13日)。各学校在平台中审查申报资料,调取申报对象上传的相关资料,分类建立个人申报档案。并到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监局、县人社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就读资格。

  入户调查(8月14-17日)。各招生学校对预登记人员入户调查,审核所报资料信息是否属实。

  信息汇总、会商研究(8月18-23日)。对报名和入户核查情况进行认真比对,结合学校学位容量进行合理安排。

  张榜公示(8月24-26日)。各招生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校必须设立招生电话或招生举报信箱,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摇号派位(8月27日)。学位不能满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需求的学校,对审核合格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摇号予以确定就读公办学校。

  报名入学(8月30-31日)。凡取得招生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学位确定办法

  所属区域招生学校优先保证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需求的(剩余学位数少于就读需求数),则采取摇号的方式,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摇号予以确定就读公办学校,摇号由招生学校组织,县教育局、县公证处派人监督,家长代表见证(不少于2人)。未获得所在区域招生学校学位的,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不服从安排的,返回户籍地就读。

  (二)初中招生

  1.招生班额

  各乡镇中心学校务必将辖区内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就近合理安排进入初中学校就读。初中各年级原则上均应按标准班额设班。

  2.城区小六毕业生分流办法

  解放小学、藕塘小学、芙蓉学校、焦家垅小学、崀山培英学校、明德小学、连村小学、见龙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分流办法如下:

  (1)县教育局分配初中招生计划数到各小学。

  (2)各小学根据县教育局的分配计划数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分配确定就读初中学校。分配学位时,优先保证户籍类、房产类子女就近就读。

  日程安排:

  (1)8月17日,纳入城区分流派位范围的各小六毕业学校做好返乡就读和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摸底工作,并于8月18日前将具体情况上报到基教股。

  (2)8月19日-21日小六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分流意向(常住人口带户口簿和房产证)。

  (3)8月23日原小学毕业学校将小升初分流名单汇总到基教股。

  (4)8月25日初一新生名单下发到城区初中学校。

  (5)8月27日-29日到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小六未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户籍类、房产类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分流办法

  户籍类凭父母或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手册和学籍卡等佐证材料于8月24日之前到基础教育股登记。

  房产类凭父母或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契税纳税凭证,水电气落户资料(至少要提供水费缴费编号和电费缴费编号)等佐证材料8月24日之前到基础教育股登记。

  进城务工经商类凭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务工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租房合同、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手册和各部门核签的《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等佐证材料到水头学校报名。报名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对每个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去向,要登记造册,并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4.县属中学(含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

  县属中学(含城区初中学校)初中新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如下:

  (1)凝秀中学招生6个班。

  (2)新宁二中招生3个班。

  (3)思源实验学校:明德小学、连村小学、见龙小学的所有毕业生,解放小学、藕塘小学、芙蓉学校、焦家垅小学、崀山培英学校的部分毕业生(由各小学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并结合户籍、房产、现居住地等予以确定),计划招生20个班。

  (4)焦家垅中学:解放小学、藕塘小学、芙蓉学校、焦家垅小学、崀山培英学校的部分毕业生(由各小学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并结合户籍、房产、现居住地等予以确定),招生20个班。

  (5)金城学校初中部:解放小学、藕塘小学、芙蓉学校、焦家垅小学、崀山培英学校的部分毕业生(由各小学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并结合户籍、房产、现居住地等予以确定),招生24个班。

  (6)水头学校(初中部):水头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和新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3个班。

  (7)新宁四中:招收清江桥乡辖区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8)新宁五中:招收一渡水镇辖区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9)新宁八中:招收高桥镇辖区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5.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

  (1)崀山培英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县自主招生10个班,在城区小学(解放小学、焦家垅小学、藕塘小学、观瀑小学、明德小学、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计划招收330人。

  (2)育才学校:初中部自主招生5个班。

  (3)金鹰文武学校:面向全县自主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0人。

  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工作在8月15日前完成,并将新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以免公办初中重复录取。

  6.统一报名时间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8月27日-29日,乡镇公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9日-30日。各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前。

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按要求控制班额。凡超过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划拨公用经费。

  (二)民办学校招生公告中必须明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报发改、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中途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

  1.各学校要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及相关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中小学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由县教育局统一协调、管理。各中小学要按照县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片区内的学生。

  3.城区幼儿园不得以承诺安排学位等方式招收非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新生录取手续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9月30日前)统一办理。县教育局按照划片招生结果进行新生录取和注册;严禁异地注册学生学籍;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未经教育局核准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划拨公用经费。

  5.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

  6.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三)严明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1.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招生学校要在校园醒目处设立宣传栏、深入社区、村组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努力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组织学校行政、负责招生的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学校领导、招生工作人员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招生程序,为家长、学生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各学校要设立招生接待处,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相关问题,妥善处理相关矛盾,对招生范围内不符合解决子女入学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要积极引导回户籍地就读。

  2.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走村串户,摸清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底子,扎实做好生源稳控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辍学。乡镇中心学校和所属招生学校要严格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

  3.城区各学校要牢牢抓住入学对象资料审核这个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建立层层审签制度,先由招生工作人员初审签字、再由分管副校长复审签字,最后由校长审定签字。在审核各种佐证材料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甄别材料真伪,如因某种特殊原因导致材料有缺项或对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点,学校应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4.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核签《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公办学校违规招生或核查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甚至收取礼金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将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将对招生欺诈行为、扰乱招生秩序、违法上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八、违规招生处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新宁县委办公室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宁县义务教育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18〕24号)的相关规定,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单位和个人作出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新宁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