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体局局长、驻教育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局会同相关学校统筹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履行招生管理主体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的入学原则,结合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依据适龄儿童户籍、房产和家庭住址,有序安排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坚持计划管理,均衡分班。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等,实施均衡分班,均衡搭配科任教师。
(四)坚持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入学。认真落实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统筹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和免予教育安置。
(五)坚持阳光招生,公正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计划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对象: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户籍类、随迁类及政策准入类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在学区学校进行备案。
七年级招收对象:2025年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四、小学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家长实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 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模块,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报名市、县,选择学段(一年级),然后按照指引进行信息填报,完成线上报名。学校完成线上初审、教体局终审、学校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
依据延长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家长按照招生学区划分,要准备好相应证照和户籍、房产、经商或就业等佐证材料在网上进行填报和上传。其中,户籍信息佐证资料要上传户口簿的首页、监护人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页信息;房产信息佐证资料要上传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编号页和房屋产权人信息页,正确填写不动产权证号:陕(20xx)xx区不动产权第xxxxxxxx号。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协议、宅基证、安置协议等信息,经商和就业人员还要上传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明等信息,要在系统中上传不动产查询明细,或购房公证书或合同和一年的打款明细、水电气票据,届时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8月14日—8月15日)
审核录取:(8月14日—8月18日)
统筹调配:(8月18日-8月20日)
发放通知书:(8月21日)
入学报名时间:(8月24日)
(三)报名类型
“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按照户籍类、随迁类、政策准入类共3个类别7种情形进行入学信息采集,考虑到最大范围入学群体需求,系统配置时将部分选项设为非必填项,为避免影响审核及录取结果,请按照要求上传相应佐证资料(填报时所有带“*”的都是必填项)。
1.户籍类
(1)房户一致。(监护人在辖区内既有户口,又有房产,且居住地与户籍信息一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4年8月1日之前)。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延长县居民户籍,均具有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住房产和租赁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具有以下情形:
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延长县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独立产权房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房户一致”。
(2)房户不一致。(监护人居住地与户籍信息不一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4年8月1日之前)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延长县居民户籍,父母在延长县有关学区对应学校片区内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
具有以下情形:
①学区辖区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学校辖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独立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3)其他类。(监护人既无辖区户口,又无辖区房产)。
适龄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延长县居民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4年8月1日之前。在延长县有关学区对应学校片区租住、经商、务工人口子女,以门店租赁地址、务工居住租赁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就近登记入学。
2.随迁类
非延长县户籍,家长在延长县有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按户籍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具有以下情形: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系非延长县户籍,并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在此辖区内拥有房产(不动产、小产权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系非延长县户籍,并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在此辖区内无房产,但在此辖区内经商或务工而租房。
3.政策准入类(线下办理)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政策准入类人员子女不在网上报名登记,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进行登记,各招生学校将汇总名单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教体局对政策准入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居住地所属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4.招生计划和学区范围(详见附件)。
5.相关要求。
(1)申请报名学生数不超计划数的招生学校,直接全部录取。申请报名学生数超计划数的学校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是在学区内“有房有户”的和政策准入类的;第二批次是在学区内有户籍或房产的(“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第三批次是其他类,在学区内租房居住的;第四批次是随迁类。第一批学位录取满员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批次,其他批次以此类推。
(2)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小学在“招生平台”按批次初审报名信息,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动态审核机制。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审核反馈结果完善报名信息或重新选择学校。房屋产权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法实现线上报名的,转线下办理,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户籍和房屋类型向所在学校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报名学校审核资料并联合住建部门入户核查,学校全部审核完成后提交县教体局复核。
(3)入学报名前,招生学校要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号、户籍、家庭住址(需与房产证标注一致)、毕业学校、招生对象细化分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公示时学籍号、家庭住址等信息需进行技术处理。
五、初中报名办法
1.招生计划
延长县初级中学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900名,县高级中学初中部呼家川校区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80名,黑家堡镇初级中学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220名,光华九年制学校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50名。
2.招生方式
(1)本县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初中学校招生采取对口直升方式,无需家长在网上报名,于2025年8月14日至15日直接到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进行线下登记,由招生学校批量导入招生系统(具体对口直升学校详见附件)。
(2)县高级中学初中部初一新生迁至呼家川完全小学办学,由县高级中学管理。
(3)计划在本县上七年级的县外就读延长籍小学毕业学生和随迁人员子女,于2025年8月14日至15日带户口簿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登记,由教体局会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4)入学报名前,招生学校要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号、家庭住址、毕业学校班级等,并加盖学校公章,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公示时学籍号、家庭住址等信息需进行技术处理。
3.报名时间
8月24日家长带孩子持户口簿等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下,县教体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招生入学和编班入班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本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全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收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严禁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规范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加强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公开透明,县教体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招生工作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程序、录取规则、招生结果等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招生政策、招生各环节和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的宣传,深入、细致解读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和舆情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对不实网络舆情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五)严格监督问责。县教体局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加强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追责。县教体局将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监督电话:0911-8613064、0911-861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