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学校招生工作,提升招生办事效率,规范操作流程,优化教育服务,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及《白银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初一年级计划招生1000人。
二、招生片区

注:上图为白银区2025年初中招生划片图,学校招生片区标号如下:1、2、3、4、5、6、7、8、10、11、16、17、40、41、42、43、44、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61、62、63、64、89。下图高清原图中的红色框选区域为学校招生片区。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区属小学毕业生,外地来银就读初一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方法详见文末“甘肃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升初)—家长端操作手册”。
初中入学申请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gsspace/themeWrapper/smartGuide?id=662®ion=620402000000
(二)系统比对核查户籍、房产信息。
(三)学校网络审核。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网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四)学校现场审核。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持相关资料按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签字。
(五)录取确认。
(六)注册报名。
四、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次:在学校片区内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且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的白银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第二批次:在学校片区内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且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的非白银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学生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学生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原始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第三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
对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并向区教育局提供资料,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需要提供的资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学生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军分区、消防队审核后的照顾文件及验证资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相关证件;市委组织部银光集团一线骨干子女照顾入学文件;教师在职在岗证明;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特殊情况说明等。
(四)第四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租住房屋在学校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学生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第五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非白银区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租住房屋在学校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学生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录取办法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照本方案报名录取流程,向学校提交资料申请入学。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依照本方案招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入学资料进行审核,并按如下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学校审核录取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学位数时,根据超出人数数量,由教育局调整招生计划或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二批次: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学校审核录取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学位数时,根据超出人数数量由教育局调整招生计划或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三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学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等需要照顾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并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或调剂安排入学。
第四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学生。第三批次录取完成后,如学校仍有空学位,开始第四批次录取。当学校空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四批次报名学生数时,第四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学位数时,将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五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学生。第四批次录取完成后,如学校仍有空学位,开始第五批次录取。当学校空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五批次报名学生数时第五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学位数时,将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摇号未录取学生在居住地相对就近学校选择有空学位的学校再次提交报名资料,直至录取。
各批次招录学生已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录。
六、说明事项
(一)适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指:有房产证,且为第一产权人,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如发现提供假户口薄、假房产证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按调剂生处理。
(二)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又确定其父母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三)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作为入学凭证。
(四)房产证在抵押期内的,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有房信息,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五)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六)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25年5月3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七)持有公证书的,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产权证办理,并以产权证登记相关信息。
七、时间安排
7月1日,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宣传。
7月13日-18日,信息采集。
7月13日-20日,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录取。(现场审核地点在学校艺馨楼一楼)。
7月20日-25日,摇号录取。
八、咨询电话
张老师 15214198880
张老师 15209436630
寇老师 19909430797
杨老师 15209435255
九、监督电话
电话:0943-823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