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白银市白银区唐道实验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根据白银市白银区教育局《白银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人数为320人,七年级计划招生人数为24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白银区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白银区户籍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因健康原因无法入学的要在所在片区学校办理缓学手续。

  七年级

  区属小学毕业生;外地来银就读初一的小学毕业生(登录招生系统提交资料申请报名)。

  图中橙色区域为白银区教育局划定的唐道实验学校服务片区,请片区内适龄学生务必按时按要求填报学校。同时,学校招生不受片区限制,其他片区学生也可报学校(薄弱学校服务片区内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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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录取流程

  1.信息采集。

  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智慧教育平台(或甘快办/政务服务网),选择报名市、区,进入公办学校报名入口,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片区内户籍儿童入口(白银区户籍)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口(非白银区户籍)。按照住址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小学、初中入学申请网址为:

  🌐https://zwfw.gansu.gov.cn/gsspace/themeWrapper/smartGuide?id=662®ion=620402000000

  如有变动将另行发布通知。

  2.系统比对核查户籍、房产信息。

  3.学校网络审核。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网络审核,学校工作人员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核验房产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4.学校现场审核。若法定监护人接到学校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签字。

  5.录取确认。

  6.注册报名。

  (二)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的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在相应划片区域申请入学。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2.第二批次: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的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在相应划片区域申请入学。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所有人为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儿童户籍应与住房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原始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3.第三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

  对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需要向区教育局提供资料,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或调剂安排入学。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军分区、消防队审核后的照顾文件及验证资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相关证件;市委组织部银光集团一线骨干子女照顾入学文件;教师在职在岗证明;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特殊情况说明等。

  4.第四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为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在相应划片区域申请入学。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5.第五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为非白银区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在相应划片区域申请入学。需要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因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可在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开具无房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录取办法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照本方案报名录取流程,向片区内学校提交资料申请入学。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依照本方案招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按如下批次依次录取。

  分批次录取,共分五个批次有序开展招生。

  第一批次: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由住房服务片区学校审核录取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服务片区学校空学位数时,根据超出人数数量由教育局调整招生计划或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二批次: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由住房服务片区学校审核录取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服务片区学校空学位数时,根据超出人数数量由教育局调整招生计划或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三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对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银光集团一线骨干人才子女(仅限高管或正高职称)、陇原人才子女(A卡)、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招商引资高管人才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或调剂安排入学。

  第四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白银区户籍儿童。第三批次录取完成后,服务片区学校仍有空学位的,开始第四批次录取,当学校空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四批次报名学生数时第四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服务片区学校空学位数时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

  第五批次:在白银城区无固定住房非白银区户籍适龄儿童。第四批次录取完成后,学校仍有空学位的,开始第五批次录取,当学校空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五批次报名学生数时第五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服务片区学校空学位数时采取摇号录取入学方式。摇号未录取学生在居住地相对就近学校选择有空学位的学校再次提交报名资料,直至录取。

  各批次招录学生已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录。

  四、说明事项

  (一)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白银城区有固定住房指:有房产证,且为第一产权人,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如发现提供假户口簿、假房产证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按调剂生处理。

  (二)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又确定其父母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三)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作为入学凭证。

  (四)房产证在抵押期内的,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有房信息,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五)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六)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25年5月3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七)持有公证书的,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产权证办理,并以产权证登记相关信息。

  五、日程安排

  7月13日-18日,信息采集。

  7月13日-20日,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录取。

  六、咨询电话

  小学部:0943-8863885

  初中部:0943-8863069

  招生咨询电话若占线或无人接听,请再次尝试拨打或拨打手机号,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时间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