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北油田井下学校小升初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根据《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5年井下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控制班额。

二、招生范围、对象与计划

  1.招生对象及范围:小学一年级招收井下小区、水电小区范围内的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及符合招收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南绕环以南任丘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招收井下小区、水电小区片内的2025年小学毕业生。

  2.招生计划:一年级110人;七年级100人。

三、招生时间:8月2日一10日。

  各位家长要于8月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资料,8、9日学校审核材料,8月10日完成招生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在招生时间内,如果完成招生任务,则停止招生。超过学校招生学位的,由石油分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四、报名须知

  2025年,石油分局任丘区域内学校全部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线上办理请扫描招生助手二维码(附件3)进入任丘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招生结果可在平台进行查询;特殊情况需线下办理,办理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经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审核后将材料上传至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结果可在平台进行查询。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有产权房的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宅基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二)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父母无产权房且父母一方是唯一子女的

  1.祖(外祖)父母产权房证明。

  2.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三)外来(非任丘市户籍)及任丘市进城务工、经商、办厂人员租房的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主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居住地须具备独立生活条件。

  4.房屋租赁协议。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公司法人、社区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6.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无需出具)。

(四)在油田社区无产权房、在任丘地方小区有产权房的油田职工,为解决工作生活不便,向学校申请子女入学的,凭房产证明安置,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父母一方的油田工作单位证明,已退休的由原油田单位开具证明。

(五)在任丘区域内有改善性住房(海蓝城、孔雀城小区),其他油田社区无产权房的油田职工,为解决工作生活不便,向学校申请子女入学的,凭油田单位职工证明安置,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父母一方的油田工作单位证明,已退休的由原油田单位开具证明。

(六)父母是油田职工或油田职工子女,在任丘区域没有房产,且不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的,家长在八月七日上午,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学校按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审核。

  注:

  1.房屋产权仅限夫妻,以实际入住为准。

  2.2025年,不再提交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单据,但需在招生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账号,如不是通过线上缴费的,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单据照片。

  3.如上传材料被学校退回,再次使用原材料填报该学校的,须线下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家长、学生签字按手印,保证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特殊情况一事一议进行研判。

  5.超过学校招生学位的,由石油分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五、中小学报名相关要求

(一)城区有产权房的

  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常住的产权房位置确定就读学校,产权房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必须办理房产证,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须出具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产权房须具备基本生活条件,房屋产权仅限夫妻。

(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的

  二手房房屋产权仅限夫妻,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否则不予认定,过户时间须在招生报名前。不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提供买卖双方协议、买房时的银行付款凭证,经入户调查和一事一议进行研判。

(三)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父母离异等原因将户口临时转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

  家长在八月七日上午,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入户调查,一事一议进行研判。

(四)进城务工(任丘户籍)和外来务工(非任丘户籍)随迁子女安置

  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所有随迁子女均安置在公办学校,居住证地址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1.非任丘户籍外来务工子女申请入学,凭居住证地址进行安置。

  2.符合招收条件的任丘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的,任丘南绕环以南安置在井下学校就读。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军人子女

  贯彻落实《任丘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由市人民武装部会同分局协调办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同上。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联合公安、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进行合理安置。

  3.华侨、港澳台籍子女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可凭居住证接受义务教育。

(六)残疾儿童入学

  落实“一人一案”,将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随班就读的,可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实没有能力接受学校教育的,分局将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评估认定。

(七)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学校建立适龄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适龄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帮扶和教学资助工作。

(八)关于线上报名

  报名时,系统只允许一生报名一所学校,一经报名,无法填报其他学校。因不属于该片区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将不被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取的,影响全国学籍注册和教科书征订,后果一律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家长携带原材料于8月7日上午八点-十二点,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六、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并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