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免费”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初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1.渭滨区小学毕业生;
2.户籍属渭滨区需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渭滨辖区新增的随迁子女需在渭滨区入学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渭滨区小学毕业生
1.渭滨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
2.报名
各小学按照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将本校对口毕业学生花名册送直升初中。由区教体局指导各初中校将对口直升到本校学生信息导入报名系统。
3.审核录取
渭滨区内小学毕业生无需网上报名,按照《渭滨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另行发布)规定的报名时间,持《陕西省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到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办理审核报名。
4.说明
区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与区内学生同等对待,初中入学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原则,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二)返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和新增随迁小学毕业生
1.报名
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新增随迁的小学毕业生,按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购房、租房、居住证)所在学区小学,对应的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平台、具体办法以《渭滨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另行发布)为准。
2.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对返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和新增随迁小学毕业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汇总分类,进行网上预审核后,通知法定监护人(家长)分批分时间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返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和新增随迁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带领学生,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居住证)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按所填报初中学校通知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注册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说明
因网上审核中报名信息与证件不符、学校在现场审核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学位已满等原因未被录取的,按照《渭滨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时间参加全区统筹。
(三)全区统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登记,根据全区初中学校容量,按照“统筹安排,确保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1.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未被所填报学校录取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家长)带领学生,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同时提交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2.新增的随迁小学毕业生未被所填报学校录取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家长)带领学生,持“居住证、原籍户口本”原件(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和原籍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3.因其他原因错过了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家长)带领学生,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居住证),同时提交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房产证(居住证)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本工作方案由渭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明确的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以《渭滨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另行发布)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917-395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