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枣庄市立新小学招生简章(招生流程+所需材料)

招生简章

  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和《瑞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瑞府办发〔2019〕57号)精神,现就学校202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和户籍免试就近入学。

  (二)计划招生管理原则。根据学校学位、学区生源状况等情况核定各校招生计划,各校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三)分类分批招生原则。按照第一至第六类顺序分批依次招生,根据学位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和批次。如果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中超出招生计划的相应类别生源实行摇号招生。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做到招生计划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符合瑞金市红井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一年级新生招生类别

  (一)第一类:①户籍和居住地址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②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享受教育优待人员子女。

  (二)第二类:①不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具有学区内已入住正式产权房屋或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②具有学区内居住证的外县(市、区)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三)第三类:具有1年及以上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学区内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第四类:不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具有学区内已入住非正式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第五类:在瑞金城区学区内购买商品房已交房或因故延期交房(在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入住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

  (六)第六类:学区内就业、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按照第一至第六类顺序分批依次招生,根据学位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和批次。报名时间安排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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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一年级新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瑞金市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根据招生批次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同一批次只可选择其中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批次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可点击查看《瑞金市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城区各中小学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线上难以确认入学资格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携带相应的资料(可点击查看《瑞金市2025年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线下报名需提供的入学资格材料》。docx)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与线上报名时间一致),学校视情况需要可进行上户核实。

  (二)资格复审

  市教体局复审入学资格材料。

  (三)审核结果公示

  审核合格的适龄学生名单、剩余学位数和摇号学生号码(双胞胎或多胞胎编为同一个号码)在学校醒目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2天。

  (四)摇号派位

  根据学校学位和生源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确定的招生类别内,如审核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招入,不进行摇号招生;如审核合格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该批次中超出招生计划的相应类别生源实行摇号招生,由学校组织家长代表(从摇号对象家长中抽取)进行公开摇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代表和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

  (五)摇号结果公示

  摇号结束当日,学校将摇号结果在本校醒目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2天(只公示摇号入闱适龄儿童少年编号和姓名)。摇号未入闱及其他未录取的生源,根据城区中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预录取结果公示

  所有批次报名招生完成后将预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对预录取有误的进行更正。

  (七)入学报到

  8月29日-30日,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录取学校报到,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五、插班转学

  (一)转学条件。

  二至六年级学生确因固定居所变更等需插班转学的,可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就读资格条件参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资格条件。

  (二)受理时间。8月20日-24日。

  (三)转学程序。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用线下方式向转入学校申请登记,填写《瑞金市转学就读申请登记表》。docx。插班转学学生按新生招生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就读,如剩余学位足够则全部招入;如剩余学位不足,优先满足招生类别靠前生源,未招入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学校或回原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对提交户籍、购房合同、房产证明、水电气缴费证明、务工合同、工资流水等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进行清退,直至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

  (二)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学位有富余的学校年级实行“长幼随学”入学政策。

  (三)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学生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9日,非起始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学区内普通学校就读;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并按规定建立学籍。

  (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温馨提示

  1.请各位家长先仔细阅读招生公告和操作指南,明确自己所在学区及招生类别,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7月28日起进行网上预报名操作,各项信息请如实填写。

  2.新生年龄须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3.请及时关注审核短信通知,若遇申报驳回的情况,请按照提示补充相关材料,在一个工作日之内重新提交申报。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瑞金市教体局公众号和瑞金市红井小学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5.便民服务窗口:

  瑞金市红井小学咨询热线:

  张老师:18370965667

  丁老师:19070785379

  咨询地点:瑞金市红井小学值班室

  咨询时间:7月28日—8月1日

  8月7日—8日

  8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

  瑞金市教育体育局0797—252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