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乐山市实验小学招生简章(招生对象+招生范围)

招生简章

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3.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4.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5.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招生计划

  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招生地段、对象

  招生地段:北门桥社区、牛咡桥社区、茶坊社区(从天星路南端市委起,沿朝霞路至凤凰桥折向北,沿凤凰路南段至华联折向东,沿柏杨中路至银丰商务大厦折向南,沿天星路至市委止)

  招生对象:具有乐山市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9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户籍要求及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含4月30日)。2025年5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主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父母是产权人且拥有100%产权)。

  第二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主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主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主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网上信息采集

  采集时间:需要在乐山市实验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4日上午9点至5月21日下午6点。

  采集方法:都必须在“乐山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在“乐山教育”和“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都有“乐山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链接,家长关注“乐山教育”或“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后,就可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温馨提示

  1、出生日期在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2、年满8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5日至5月16日工作时间到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3、未按时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地段内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招生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