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菏泽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和郓城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郓教体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实际,现就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招生计划
城区各小学根据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招收本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就读一年级,否则无法注册学籍;确因特殊情况年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学校结合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延缓入学通知书。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现有规模和省定班额标准,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8月12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小学结合实际发布招生简章)。
网上审核时间:8月16日—18日。
网上录取时间:8月19日。
三、招生条件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本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适龄儿童,根据招生计划分5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一)城区户籍子女,同时具有城区房产且入住。需要提供: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确定学校可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③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须与上述住房产权人在一起,该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④个人私自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拆迁协议),未在相关部门(不动产、房产局、住建)备案,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二)仅有城区户籍(限原住居民)的城区适龄儿童。需要审核: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②所属片区以户口本上载明的住址为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三)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县委、县政府为发展郓城经济引进的返乡创业高科技人才子女。需要提供:与父或母一起的户口本、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非城区户籍子女,有房产(全部产权)且入住。需要提供: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确定学校可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③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须与上述住房产权人在一起,该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④个人私自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拆迁协议),未在相关部门(不动产、房产局、住建)备案,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五)非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和租房居住子女。需要提供: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②经商类提供2024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核查目前营业中);务工类提供连续缴纳两年(2023、2024年)养老保险费单据、企业开具的正在务工证明;③租房合同、租房的租金缴纳单据(两年以上)及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烈士子女、因公殉职军人子女和公安英烈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安排录取。
按照以上顺序,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片区划分依次安排入学。同类情况,按照户籍迁移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凡一年级适龄儿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一年级。
四、片区划分及招生流程
(一)片区划分
根据本县实际,经充分调研,对城区小学片区进行了适当调整。各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新划分的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片区外的学生。由于办学规模和学校布局原因,造成部分招生区域重合,对于招生范围重合区域,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小学8月12日开始。
家长或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入“郓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必须原件拍照上传,复印件拍照上传无效)。详细操作流程将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郓教之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如无法在平台上报名,家长或监护人可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学校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小学8月16日—18日。
报名后学校组织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如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招生学校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凡审核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不予录取。
3.网上录取:小学8月19日。
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符合招生条件的,按照材料审核的顺序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籍迁移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
部分学校招生实行联合划片,即两所或多所学校在片区共享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录取。当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方式,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就读。
调剂录取是当以上两种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县教体局审核),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周密安排,规范招生工作流程。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要严于律己,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密组织招生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学校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片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广泛提高社会知晓率,并主动释疑,引导家长或监护人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三)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要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教体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凡违反有关招生规定的,对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入学材料,对查出的虚假证件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监察、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