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转学工作,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便民服务举措。根据《吉安县2025年学生入学和转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决定从6月26日—7月4日对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转学进行线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办法》中县城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的年满6周岁儿童(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小升初(初中七年级新生):符合《办法》中县城公办初中七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转学:符合《办法》中转入县城公办学校条件的义务教育在读学生可申请转入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
二、报名时间与方法
2025年6月26日至7月4日,符合条件学生家长手机登录“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逾期关闭系统,报名方法见附件1。县城幼儿园大班适龄幼儿和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分别由毕业幼儿园或毕业小学指导完成报名,申请转学学生可到符合转学条件学校咨询,并在学校指导下报名。县城学校要安排熟悉招生报名工作的教师值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到学校招生办咨询。
三、报名条件与材料
1.小学一年级新生、小升初(初中七年级新生)和转学的报名条件与材料按照《吉安县2025年学生入学和转学管理办法》规定的4类人员分别执行。请家长根据《办法》第三条“学生入学条件”确定小孩的报名类型,再按对应类型备齐材料并完整清晰拍照上传。不清楚报名类型的可以咨询相应学校或县教体局招生专班。
2.为不影响网上报名,请报名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信息的家长持房产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录房产信息。对无法补录信息的,须完整拍照上传房产证原件。暂未办房产证的,须完整拍照上传商品住房网签购房备案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报名结束,将提供信息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住建部门核实。
四、审核录取
1.审核通过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和七年级学生全部录取。其他年级的转学生则根据报名情况和学校化解大班额大校额要求调剂录取。审核工作7月下旬开始,审核结果预计7月底左右公布,具体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
2.对未按要求正确选择报名学校的学生,审核时将予以驳回,请家长正确选择报名学校。对以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将加入黑名单,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3.请家长报名时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审核期间系统会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报名材料不完善的家长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完善报名材料。同时,家长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五、结果发布
1.计划7月下旬安排工作专班开始审核,7月底左右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且系统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推送录取结果。
2.被录取的学生(小学一年级、小升初和转学),请于8月30日至31日到校确认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被录取的转学生还要填写《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读登记表》(1份,录取学校发放),并到原学校打印学籍表,于9月6日前交录取学校。录取学校收集审核盖章后按顺序整理,9月15日前派学籍管理员到县教体局办理纸质审批,不接受家长办理。
六、有关要求
1.为不影响审核录取,请家长不要跨学区择校,不能以虚假信息材料报名,不能报不符合条件学校。对经商务工类,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实地抽查。凡发现以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规处理。
2.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满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3.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请广大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人、任何机构所谓的代理招生、有偿招生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所有招生入学政策均以县教体局“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同时,欢迎社会群众监督举报违规招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