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喀什地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方式
各学校安排专人到学区范围内的村(社区)现场审核报名信息开展招生。
(三)招生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7月6日招生,共5天。
(四)学区划分
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划分学区。
(五)适龄儿童类型及条件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2类:学区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3-Ⅰ类落户一年及以上、3-Ⅱ类落户一年以下)。
第4类:学区范围内随迁人员子女(4-Ⅰ类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4-Ⅱ类租房未满6个月)。
备注:以上四种类型适龄儿童信息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实际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招生范围,若在入户走访中发现实际居住地不符合该学校招生范围,不予录取,向所在学区的学校提交申请,落户时间以招生工作开始前为准。
(六)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25年秋季学期继续延用房屋入住信息锁定制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东营第一希望小学要核准学区范围内房屋入住信息,保障招生工作更公平、更公正,具体如下:
1.一套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适龄儿童被录取后,该住房已被锁定为学位申请房,其他家庭不能将该住房再作为学位申请房重复使用。
3.小学从“一年级”开始锁定,时间为6年;转学插班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直到同一学段毕业。
4.如在学校入户走访中发现学生未在锁定房居住的,将按照招生管理要求退回至现住址范围内学校就读。
5.锁定时间自2025年6月1日开始。
(七)招生程序及材料
1.招生程序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若学区范围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招生计划,按照以下程序依次招生:
(1)符合第1类至第2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学校可依据学位情况依次招收。
(2)符合第3类至第4类的适龄儿童,学校在招完第1至第2类学生后,有剩余学位时,由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情况及适龄儿童类型依次开展招生(一是若3-Ⅰ类适龄儿童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数时,3-Ⅰ类适龄儿童全部招收;二是若3-Ⅰ类适龄儿童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不再招收3-Ⅱ类和第4类适龄儿童)。
(3)为有效缓解疏勒县第四小学学位供给紧张问题,疏勒县翰林世家小区、博望康城小区、阳光小区划定为共管学区,根据第四小学学位情况,因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学生,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选择周围有学位的疏勒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东营第二希望小学、疏勒镇小学就读。
(4)因学位已满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安置,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围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需求。
2.提交材料
(1)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相关印证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3-4类需开具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二、初中招生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招生采取“对口直升(集体报名)与登记报名(单独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入学。
(一)集体报名
6月27日前教育局根据各初级中学学区范围,将小学6年级毕业生花名册推送至各相关初级中学,7月13日前由原小学配合相应初级中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单独报名
已居住在疏勒县的其他县市小学毕业生,按照小学报名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招生报名工作。
(三)提交材料
1.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相关印证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原件)。
三、转学相关事宜
1.转学原则: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适龄儿童不得随意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适龄儿童、休学期间适龄儿童一般不允许转学。为防止“择校热”问题发生,原则上县城内各县直小学、各初中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2.转学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9月1日,由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转学咨询点,安排专人解答群众疑问,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转学提交材料: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原就读学校学籍卡片、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4.转学程序:由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参照招生类型依次办理转学;若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学生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至周围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需求。
四、咨询与监督
疏勒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0998-6571562(基础教育股)
0998-6576046(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现场咨询地点:
疏勒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监督电话:
0998-6146061(纪检监察室)
根据教育厅、地区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关于开展喀什地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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