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首先满足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各学校应将招生方案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和划定的片区张贴。
一、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同时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的学位占用规定。
户籍在中山中学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含)满两年在学校片区内的户籍和房产证明(户籍或房产证明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含)未满两年的,先参加派位,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九中就读)。
2.具体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详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如果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由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二、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少年儿童。中山中学片区内,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含)未满两年的适龄少年儿童。
②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A:符合莆教【2025]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第四类人才子女;B:在五个居委会内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含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C: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是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的,且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5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下同水。二是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的企事业务工,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均满5个月的。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暂住地和务工地均属麟峰小学、梅峰小学、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才能参加以上三所学校剩余学位派位申请报名,不在以上三所学校片区内或符合派位两个条件但暂住地和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下同)
(2)派位顺序:首先是有户籍和房产,但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第三是人才子女、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儿童。
在组织派位、统筹安排时,双胞胎(多胞胎)就学对象按照“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成一个抽签号的方式进行。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派位落选者中,户籍在五个居委会的;
②迁入时间不足的:在学校片区内有房产,但户籍在2025年1月1日含)后迁入的适龄少年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适龄少年儿童;
④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持有该房产所属地的户籍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少年儿童;
⑤A:派位落选者中,户籍不在五个居委会的;B:有户籍,
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含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
⑥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住在镇海街道、拱辰街道的随迁子女;
⑦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坐落在荔城区五个居委会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⑧不符合派位条件但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荔城区暂住的有效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企事业务工,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个月的(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均满5个月的。
注:莆田市实验小学片区内的随迁子女,参加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统筹安排(须为凤山居委会及文献东路以南区域范围内的)。
对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莆政综〔2017〕24号)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号)等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由统筹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再次组织摇号,给予随机派位安排入学。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学校网上资料审核,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①小学部分
属英龙、梅峰、长寿、拱辰中心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中心小学,参加拱辰中心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其次是拱辰中心分校;第三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基层小学(拱辰七步小学、拱辰莘郊小学、拱辰濠浦小学)等。
属拱辰中心小学分校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中心小学分校,参加拱辰中心小学分校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分校;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基层小学(拱辰七步小学、拱辰莘郊小学、拱辰濠浦小学)等。
属拱辰南郊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南郊小学,参加拱辰南郊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南郊小学;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基层小学(拱辰七步小学、拱辰莘郊小学、拱辰濠浦小学)等。
属文献、凤山、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参加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等。
属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参加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其次是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等。
属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参加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基层小学等。
属梅峰小学玉湖校区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梅峰小学玉湖校区,参加梅峰小学玉湖校区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梅峰小学玉湖校区,其次是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第三是西洙中心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参加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其次是新溪小学(荔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第三是西洙中心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参加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其次是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第三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基层小学(拱辰七步小学、拱辰莘郊小学、拱辰濠浦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绶溪校区(荔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绶溪校区(荔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参加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绶溪校区(荔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绶溪校区(荔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基层小学(拱辰七步小学、拱辰莘郊小学、拱辰濠浦小学)等。
属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参加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基层小学(拱辰七步小学、拱辰莘郊小学、拱辰濠浦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参加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其次是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第三是后卓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参加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其次是后卓小学;第三是洞湖小学等。
②初中部分(七年级)
属莆田第四中学初中部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莆田第四中学初中部,参加莆田第四中学初中部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第四中学初中部,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属中山中学派位落选的,及属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除莆田第四中学初中部、中山中学玉湖校区、中山中学绶溪校区招生区域外)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参加莆田第九中学的统筹安排就读,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莆田九中,参加莆田九中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九中;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属中山中学玉湖校区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中山中学玉湖校区,参加中山中学玉湖校区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中山中学玉湖校区,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属中山中学绶溪校区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中山中学绶溪校区,参加中山中学绶溪校区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中山中学绶溪校区,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③市直学校部分
属莆田市实验小学片区内的,凤山居委会及文献东路以南区域内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要选择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申请就学。
属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派位落选的,参加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
属莆田第一中学初中部派位落选的,及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锦墩村、下坂村的参加莆田第二十四中学的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位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莆田第二十四中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二十四中学;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蒲坂村的参加新度中学的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位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新度中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新度中学;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属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派位落选的,及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莆田第十五中学的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位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莆田第十五中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第十五中学;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3.参加派位及统筹时须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与户籍同一地址)或有效居住证明等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籍身份证明、父母治方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父母在暂住地的企事业务工,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材料。
适龄少年儿童在申请入学时,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含社保、营业执照所属地)片区选择一所学校,不得跨城区、片区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未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三、政策性入学
以下对象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24〕8号、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胞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5〕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以上有意向到本区相关学校就读的照顾对象,照顾对象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报送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审定后下发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名单,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政策照顾对象所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将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市教育局将在8月中旬将照顾录取统筹安排情况向各相关部门反馈,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四、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1.招生安排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材料要求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2)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五、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4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