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招生政策

  1.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5〕22号)和《海口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2.今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规范有序原则,坚持便民惠民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3.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有什么要求?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义务教育招生的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

  7月21日12时至28日12时,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公民办学校,须在网上申请;7月29日至8月14日,学校审核录取;8月17日前学校公示名单;8月20日前学校为录取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8月21日前学校将新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籍备案。

  5.怎样进行网上申请?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公民办学校,均须在7月21日12时至28日12时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7月28日12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入口:1.“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再点击中小学申请,开始信息填报;2.海口市教育局官网首页,扫描中小学申请二维码,开始信息填报;3.“海易办”APP,点击首页“教育”板块或“海南省学位申请专区”,点击“海口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

  6.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申请学位,怎么办?

  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补登记,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本市学位申请。

  7.网上报名操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系统故障排查电话】60827008。

  8.我想咨询招生政策问题,该通过哪些渠道?

  请关注各区招生实施细则中公布的学校电话,家长可以拨打学校电话或12345咨询招生政策;也可前往各学校现场服务窗口进行咨询。

  9.公办学校的入学办法是什么?

  教育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户籍、住房和合法稳定就业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单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入学方式,试点多校划片入学方式。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上以单校划片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办法,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结合户籍、住房等情况分类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依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0.适龄儿童少年属海口市城区户籍自有房产居住的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为主,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适龄儿童少年属海口市城区户籍租房居住的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

  12.适龄儿童少年属海口市城区户籍随祖辈居住的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自有住房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租房居住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自有住房或租房提供。

  13.适龄儿童少年属海口市乡镇户籍的如何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入学?

  海口市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符合海口市城区户籍入学条件基础上,需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14.适龄儿童少年属非海口市户籍自有房产居住的如何入学?

  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即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以单校划片方式,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则以多校统筹方式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15.适龄儿童少年属非海口市户籍租房居住的如何入学?

  随迁子女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