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招生政策

  16.适龄儿童少年属非海口市户籍随祖辈居住的如何入学?

  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自有住房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租房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住房材料参照自有住房或租房提供。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17.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如何入学?

  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外国籍及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子女,参照海口市城区户籍入学办法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除提供住房材料(参照自有住房或租房的要求提供)外,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入学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明)。外国籍及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需提供(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永居身份证等);(2)适龄儿童少年有效停居留签证;(3)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18.民办学校的入学条件是什么?

  民办学校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19.民办学校的入学办法是什么?

  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申请学位、同步审核录取、同步公示名单、同步报名注册、同步学籍备案。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依据报名志愿录取新生。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随机派位三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

  20.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

  政策性直招主要有两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21.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民办学校“对口直升”?

  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

  22.若民办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学校如何录取?

  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该类报名新生;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3.若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接下来如何入学?

  8月8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学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学校进行审核。

  24.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什么时候开始补录?

  8月11日至17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补录。

  25.如何向民办学校申请补录?

  25.如何向民办学校申请补录?

  8月11日至17日,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本市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向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向学校提供网报编号、学生姓名等信息,学校通过“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找该生,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补录。

  26.教育优待对象有哪些?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可享受教育优待。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

  27.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如何办理?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向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优待申请,由该部门进行优待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教育优待名单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优待事宜,由公办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录取办法执行。

  28.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如何办理?

  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直接在入学服务平台上申请学位,通过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对高层次人才信息进行核验(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按照入学条件和优待办法审核录取,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拨打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电话:68526732。

  29.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是什么?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其居住地片区或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录取办法执行。

  公办学校入学办法如下:

  (1)A、B类高层次人才直系亲属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的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其居住地片区或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30.如何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

  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教育部门做好入学安置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1.学校如何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审核录取工作依托“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机器管招生”。学校进行入学审核、录取工作。审核以线上审核、线下审核两种方式进行。居民户籍、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租赁备案、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实现全省数据共享。学校依据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对入学信息进行审核,做出审核、录取意见。

  32.审核期间如何补交材料?

  对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的共享数据无法直接线上审核的,学校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核验,必要时主动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并上传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确实只能通过提交纸质材料核验的,监护人可到学校指定地点补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放弃申请该校学位。

  33.如何查看审核录取结果?为什么邻居家孩子已被录取,我家小孩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

  8月17日前,学校分批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录取结果。

  34.如何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8月20日前,学校为录取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35.什么样的房产可以用来申请学位?

  35.什么样的房产可以用来申请学位?

  用于申请划片入学的住房的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36.房子之前用来申请过学位,现在还能申请学位吗?

  用于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提供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7.家里有多套住房,如何申请学位?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

  38.共有产权住房如何申请学位?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

  39.拆迁户如何申请学位?

  39.拆迁户如何申请学位?

  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原则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40.在同一片区内先后租住了两套房,租赁时间可否累加计算?

  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