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入学报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5年8月19日—20日,如个别学校学位仍有空余,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最多可由2019年8月31日延后至2019年12月31日,学生信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
6月30日—7月4日,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选择报名小学或到申请入学的小学现场报名。7月5日零时为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
2.小学报名信息审核
7月7日以后,各小学根据申请就读本校的学生信息,采取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3.小学录取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制定的时间安排、录取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需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此过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已被某一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小学录取。
4.小学补充报名及录取
8月18日—19日,未在“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或未被录取的学生,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报名。
8月20日—25日,各县区统筹未被录取的小学学生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5.统筹居住地入学
本市小学招生面向本市户籍、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和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