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澄迈县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 学校 | 招生范围 |
| 澄迈县实验小学 | 实验小学(主校区):文明北路和陆通路交叉点为起点,西至文明北路向环城西路、南至陆通路及王宅村(人民东路向东延长线),东至金山寺对面金龙路,椰岛路延伸(林地)至金山寺公园边界线,北至金马一横东路;世居王宅村户籍居民子女。 |
| 实验小学博潭分校 | 原博潭小学招生范围(文化南路东侧塘口村)及分流实验小学招生区域部分招生对象; |
| 澄迈县第一小学 | 片区一:以文明路和前进巷交叉点为起点,东至文明路,向北方向延伸至金马三横路(新增:包含金城花园、富华花园小区范围),西至大催村、洋田村、沟边村界、水田、林地,南至前进巷、平安片八巷,北至金马三横西路;片区二:东至椰岛路,西至金马大道,南至金马一横东路,北至金马三横东路;大催村户籍及合法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
| 澄迈县第二小学 | 东至文化路,西至环城西路、金山路(含以下村:白合洋村、大园村、崩岸村),南至南渡江,北至陆通路、前进巷;县消防大队子女。 |
| 澄迈县江南小学 | 东至文化南路,西至原江南糖厂延伸到南渡江边,南至县房产局小区,北至南渡江(不含原博潭小学、兴加朗小学招生区);县城区进城务工子女和在县城区部分商品房小区(不含城东片区商品房小区)外来人口子女。 |
| 澄迈县城东小学 | 向阳路居委会管辖区的居民(解放东路以南,县老医院以东,直至向阳廉租房小区,县看守所、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六山村、新村园村、下六村、溪排坡村、反修村、长发坡村等六个自然村,县城区、城东居委片区商品房小区外来人口子女、县城区进城务工子女。 |
| 澄迈县金江中心学校 | 西至文化路,北至王宅村(人民东路)、公园路(金山寺正门向东方向)两侧,南至南渡江、原县人民医院(不含向阳居委会),东至县气象局,王宅村新宅区;现校址周边居住区居民子女。 |
| 金江中心学校京岭分校 | 京岭村委会及周边村委会村庄的子女、部分进城务工子女和金马片区企业职工子女。 |
| 澄迈县思源实验学校 | 1.小学招生。招生片区一:大拉农场、思源高中、思源实验学校、爱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拉幼儿园、邮局、道班等有关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直系子女,天塘村、北排山村、加升塘村户籍的子女,在基地购买或自建住房(以国有土地或房产证为准)久居人员的直系子女;招生片区二:东至林地,西至金马西路(含大拉村),南至金马三横路,北至海榆西路。山海一品居、棕榈水城小区购房(有合法产权)居住人员子女。大拉农场外来务工子女(以人社部门的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保为凭证)。 |
| 2.初中招生。思源实验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山口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金安派出所户籍地与学籍地一致(学籍转入必满一年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大拉农场、思源高中、思源实验学校、爱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拉幼儿园、邮局、道班等有关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直系子女,天塘村、北排山村、加升塘村户籍的子女,山海一品居、棕榈水城小区购房(有合法产权)居住人员子女以及在基地购房或自建住房(以国有土地或房产有效证明为准)久居人员的直系子女。 | |
| 澄迈二中 | 原澄城派出所户籍及金江派出所管辖县城社区居委会户籍(居住证)子女;金江镇王宅村、富朗村、蔡宅村、加笼园村、雷宅村、博潭村户籍子女;本县户籍、学籍且在学校周边自建房或购房(有合法产权)居住的子女。 |
| 澄迈三中 | 金江派出所管辖县城区各村委会户籍(居住证)子女;原山口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金安派出所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县城区企业、金马片区企业子女;非本县户籍进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县城区自建房或购房(有合法产权)的子女。 |
| 澄迈中学 | 1.就近入学:招生对象为澄迈中学周边的博潭村、兴加朗村和塘口村部分子女,具体招生办法由以上村庄和澄迈中学制定。 |
| 2.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 |
| 3.多校划片招生: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情况将计划统筹分配到各小学,由各小学根据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派位方案并组织实施。 | |
|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 1.就近入学:招生对象为学校征地村庄符合户籍和居住条件的适龄对象,具体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征地村庄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制定。 |
| 2.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 |
| 3.多校划片招生: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情况将计划统筹分配到各小学,由各小学根据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派位方案并组织实施。 | |
| 海南中学美伦校区 | 1.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
| 2.多校划片招生: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情况将计划统筹分配到各小学,由各小学根据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派位方案并组织实施。 | |
| 海中附小 | 1.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
| 2.线上申报学位,老城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
| 3.就近入学:招生对象为学校征地村庄符合户籍和居住条件的适龄对象,具体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征地村庄和海中附小制定。 | |
| 华迈附小 | 1.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
| 2.线上申报学位,老城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
| 3.就近入学:招生对象为学校征地村庄符合户籍和居住条件的适龄对象,具体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征地村庄和华迈附小制定。 | |
| 爱心学校 | 面向全县招生符合孤儿入学条件儿童、少年。爱心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不招收非本县户籍对象。 |
| 特殊教育学校 | 面向全县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招收本县户籍学生。 |
| 老城中心学校 | 老城中心学校(本部)招生范围为:老城居委会的老城墟、美造村、龙凤村,龙吉社区龙吉村、孟乐新村,大道村委会的道辅村,才吉村委会的潭才村、上吉村、美宁村、东水村,大亭村委会的富昌村、仲音村、文集村、音大村,盈滨北社区的盈滨村,昌盛社区昌盛村、潭颜村,美儒村委会美鼎村、儒峨村,文大村委会的文大村、美当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落户(含集体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南二环路北侧小区居民子女、老城中心学校(本部)周边合法常住人员子女。在老城中心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部)未能招收的,可申请在大场小学、东水港小学、玉堂小学或申请民办学校就读。 |
| 大亭村委会的富苍村、仲音村、文集村、音大村户籍适龄儿童可以选择玉堂小学、谭昌学校申请就读。 | |
| 老城中心学校及其下辖小学招生范围由老城中心学校划定。 | |
| 老城初级中学 | 具有老城镇老城片区户籍(不含白莲、马村)且为老城中心学校学籍的毕业生;昌盛社区昌盛村、潭颜村户籍且为老城中心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具有老城片区户籍且为老城辖区其他小学学籍的毕业生;老城片区户籍外回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依次招收老城中心学校非老城户籍毕业生、老城辖区其他小学毕业生。 |
| 白莲中心学校 | 招收老城镇原白莲派出所户籍适龄儿童、南二环路南侧片区合法常住人员子女。 |
| 白莲初级中学 | 对口招收白莲片区小学毕业生、老城片区分流的小学毕业生、老城片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马村学校 | 1.小学部:老城镇马村片区户籍适龄子女和马村片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商住区适龄子女,剩余学位可招收大丰镇部分邻近村庄人员子女。 |
| 2.初中部:马村学校小学毕业生、老城片区分流的小学毕业生、老城片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 福山中心学校 | 福山派出所户籍适龄子女;福山派出所管辖村(居)委会区域内合法常住人员子女;原红光农场猛进队、儒门村、红光队、红光中学、东风队、大吉村、芬华村、大仕村、和平队、崇典队子女、本校周围居民部分子女及进城(福山)务工人员子女。 |
| 红光中心学校 | 原则上只招收原红光中心学校服务辖区内的农场社区、企事业单位、福桥路西部附近作业区的子女。红光居及红光派出所管辖作业区合法常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 福山初级中学 | 依次招收福山派出所或红光派出所户籍且在福山镇辖区小学的毕业生;福山派出所或红光派出所户籍的外回小学毕业生;福山镇合法常住且在福山镇辖区小学的毕业生;福山镇合法常住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谭昌实验学校 | 按原老城镇谭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招收老城科技新城企业员工子女;大亭村委会的富昌村、仲音村、文集村、音大村户籍适龄儿童。 |
| 其他乡镇学校 | 小学、初中学校按原教育服务区招生,保持招生范围基本稳定。其中,白鹭公元小区购房(有合法产权)居住人员子女划入大丰学校教育服务区招生。 |
| 民办学校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招收本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考试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