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宝塔区新城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阳光招生对象
1.一年级: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有房有户”的;二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有房产的;三是符合优待政策相关人员的适龄子女;四是在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经商和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2.七年级:2025年小学在校在籍的六年级毕业生。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有房有户”的;二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有房产的;三是符合优待政策相关人员的适龄子女;四是在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经商和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阳光招生范围
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
三、阳光招生流程
(一)政策宣传(7月30日—8月3日)。在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宝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宝塔区考试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对阳光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进行全面宣传,新城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告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新城房产证明资料(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协议、安置协议)等原件与复印件,经商和就业人员还需准备好居住证(区外户籍)、经商或就业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备查,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知晓阳光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网上申请登记(8月4日—8月8日)。符合2025年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8月4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下午6:00前,通过移动端(手机)或PC端(电脑)进入申请登记,未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管理平台申请登记的一律不予录取。
1.移动端(手机)申请登记流程:申请人下载秦务员APP,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在线办理”进行申请登记。
2.PC端(电脑)申请登记流程:申请人进入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在线办理”进行申请登记。
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参保、经商或就业等佐证资料。其中,户籍信息佐证资料要上传户口簿的首页、监护人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页信息;房产信息佐证资料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页和房屋产权人信息页,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网签购房合同编号页、产权人信息页或正式购房协议、安置卡等信息;经商和就业人员要上传居住证(区外户籍)、房屋租赁合同、社保、营业执照、就业证明等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必须在8月8日下午6:00前(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向申请学位学校提交以下资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住房产权证明资料(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安置或购房协议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同本的);
(5)经商和就业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区外户籍,居住证办理时间截至招生政策发布前1日)、房屋租赁合同、社保、就业或经商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6)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确认,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信息错填、漏填或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的,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信息核查(8月9日—8月13日)。核查信息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人员到房产管理登记部门、市场监管、税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开发公司置业中心、派出所、新城街道办事处核查学位申请人入学资格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产权房屋(有房产证、网签合同或协议、安置协议等)交付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
(四)确定入学(8月14日—8月22日)。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登记入学,公寓、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住房产,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规定,依据以下批次有序安排入学。
1.第一批次:学区内“有房有户”,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都在学区内。
2.第二批次:学区内“有房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只有房产(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在学区内。
3.第三批次: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优待政策安排入学。新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其就业单位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以上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录用、选聘、遴选、任职文件、圣地英才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明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在企业单位就业的,需提供所在企业在新城注册、经营、纳税满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本人五险一金连续缴纳证明、近1年以上的工资表及银行工资流水表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入职时间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
(4)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4.第四批次:宝塔区新城街道控制性规划区域内经商和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1)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在新城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纳税和社保参保缴纳连续满2年以上的,可在注册经营场所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区外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在新城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2022年7月31日前)、纳税和社保参保缴纳连续满2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前)参保的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2)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在新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满3年以上、社保参保缴纳连续满2年以上的,可在就业单位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区外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在新城就业满3年以上(2022年7月31日前)、社保参保缴纳连续满2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前)的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新城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上批次顺序确定入学名单,同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新城街道、宝塔区中心城区六办、宝塔区乡镇、延安市内各县区、外地市户籍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学校按以上批次初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管理平台上初审后,分类汇总,8月15日报区教体局复审,经宝塔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招生学校进行公示;8月19日招生学校将录取结果向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反馈,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手续。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未录取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在延安宝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宝塔区考试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和录取办法,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由区教体局会同招生学校录取。如不服从录取的不再安排学位,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3日—8月24日)。各学校8月23日起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5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按审批录取名单完成新生学籍新建和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