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鸡市凤翔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招生政策

2025年宝鸡市凤翔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深入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落实教育强区建设要求,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落细招生入学责任。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各校在区教体局的领导下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方案,规范工作流程,配置招生系统,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利用招生系统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登记审核、发放录取通知等工作。全区义务教育招生正式报名统一在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公告。

  (二)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镇中心校(原镇教委)咨询办理。各中心校指导学校与学区内村组、社区加强联系,精准掌握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严防出现失学辍学;严格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根据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报备局教育股并评估后,根据情况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特殊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网络远程送教,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家长持所需有效证件按时限到区教体局教育股203办公室进行登记资审,由区教体局进行统筹安置。

  对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根据学区学位情况统筹落实长幼随学政策。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宝鸡市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宝市教发〔2024〕132号)要求,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除城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实行划学区招生外,其余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实行对口直升。

  (五)严格落实入学要求。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六)规范公办学校招生。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公民同招,依次录取”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统一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系统中进行线上报名录取入学,家长可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下载秦务员APP 并注册,按工作指南要求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有问题的可根据区教体局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名学校提交资料进行线下资审录取。

  (七)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凤翔区唯一一所民办初中宝鸡雍城中学已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招生程序一致,网络报名有问题的可在雍城中学进行线下登记资审录取。雍城中学优先满足凤翔区学生入学需求,有学位空余可以在市内跨县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八)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制度。2025年凤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设立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展与语言、体育、艺术、数学、科技类方面的挂钩招生工作,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九)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各校要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区教体局将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就学工作。

  (十)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义务段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要明确招生系统管理人员,强化工作力量,细化职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要组织招生系统管理人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并明确工作纪律,落实系统安全和保密职责。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报名工作实际,务必在2025年6月20日前按期完成招生系统内报名材料、流程及学校选择匹配等功能配置任务,分类型多轮次同步开展适应性演练(公开测试),并及时调整和优化招生系统配置功能,确保招生系统报名操作简单易用,满足招生工作需求。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全省统一使用招生系统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首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含学区划分办法)、9月20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报区教体局教育股。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招生入学工作态势。要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对照《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见附件1)规定,确保落实阳光招生各项任务。

  (二)坚持公开透明。各学校要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设置公开招生咨询、投诉电话,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优化精简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家长操作指南等规定办法及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对不实招生信息要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三)严格执纪问责。区教体局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招生工作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招生学校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凤翔区教育体育局(监督咨询电话)0917-7211525

  📃2025年宝鸡市凤翔区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2025年宝鸡市凤翔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