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鸡市陈仓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招生政策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深入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25〕78号)要求,结合陈仓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招生。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平等入学的合法权益。

  2.坚持“就近、划片”招生。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按照区局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坚持阳光公开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安排等),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本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特殊群体子女及孤儿入学工作。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长幼随学、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

  5.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学位充足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

  三、招生办法

  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各校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招生、区局审核”的招生管理办法和“户籍登记为主、购房入住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审核原则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初中采取网上报名“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1.小学入学。凡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初中入学。各初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方式招收2025届小学毕业学生;一所初中对应若干所小学,对应的小学毕业生免试登记入学。

  3.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区教体局对陈仓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进行“一生一案”入学安置。对于能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采取就近随班就读方式入学;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智力残障适龄儿童少年,由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入学,听力障碍、视力障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区特教学校及户籍所在地中小学校采取“送教上门”形式保障入学。

  四、招生程序

  (一)政策宣传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日程安排,区教体局提前在陈仓区政府门户网站、陈仓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陈仓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及《陈仓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公告及招生办法经区局审核后同步统一向社会发布,明确报名时间、条件和流程等。城区租住人员的居住证明材料继续按照陈仓区教体局、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有关居住证明材料审核的通知》(宝陈教体发〔2020〕235号)要求进行审核。招生期间,各镇校要坚持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并公布学校招生电话,随时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保证政策宣传到位,服务群众满意。

  (二)网上报名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5年,陈仓区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过“秦务员”APP 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完成网上报名。家长按照学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的招生类型,准确提交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公安、数字经济等部门采取技术手段,对学生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证,对不能查证的,进行线下审核。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学校。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录入招生系统。

  2025年陈仓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共分为3类,7种情况。

  第一类:户籍类

  1.房户一致。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2.房户不一致。新生具有陈仓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

  3.其他。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等原因无学区内房产的;新生具有陈仓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

  第二类:随迁类

  1.跨省随迁。新生不具有陕西省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或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

  2.跨市随迁。新生具有陕西省户籍不具有宝鸡市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或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

  3.市内跨县区随迁。新生具有宝鸡市户籍不具有陈仓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或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

  第三类:对口直升。陈仓区2025届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应初中。

  (三)资料审核

  小学:全区小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购房入住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和“政策优待、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连续承租”的顺序对学生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依次审核录取”,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

  初中:全区初中按照区局审核下发的《陈仓区2025届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对比网上报名信息接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并依此册信息为准建立学生初中学籍。各初中于7月5日前为学区内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下发《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根据学位差额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工作。

  (四)报到入学

  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有关事宜,确保“应入尽入”。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

  五、工作要求

  1.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今年是全省统一使用招生系统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首年,各镇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要明确招生系统管理人员,强化工作力量,细化职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要组织招生系统管理人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并明确工作纪律,落实系统安全和保密职责。全区各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家长学校等形式,采取线上加线下模式,面向家长开展政策宣讲和报名操作培训,确保线上报名期间平稳有序,无不良舆情。各镇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区局成立陈仓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股长、直属学校校长及各镇(街)教育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教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各教育组按政策要求,统筹协调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落实“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坚持公开透明。各镇校要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精简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家长操作指南等规定办法及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对不实招生信息要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4.做好控辍保学。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对于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5.强化社会监督。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群众咨询、监督电话,推行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廉洁招生。区局对外公示监督电话(6212738),全面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监管检查,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个人将列入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线索,依法依规查处,严肃问责。

  📃2025年宝鸡市陈仓区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2025年宝鸡市陈仓区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