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招生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邢教字〔2025〕16号)精神,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本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按居住地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年满6周岁以上儿童,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入学登记要求的本县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新河县户籍六年级毕业适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新河县户籍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

三、报名方式

  全县各初中及城区公办小学使用“新河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城区外各小学由学校负责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流程

  家长可通过登录“🌐https://zs.xtczzp.cn/xin-h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附后)进入“新河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报名入口→小学(初中)报名入口→报名类型→选择片区学校→填报信息(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住房信息、证明资料等信息)→上传证照图像→提交。手机端二维码:(2025年8月18日—8月21日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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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1、初中和城区公办小学:

  2025年8月18日-8月21日进行网上登记,初审。

  2025年8月22日-8月27日根据初审结果,由学校通知需要线下审核的学生家长,进行现场审核和入户审核。

  2025年8月29日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2、城区外各中心小学、时代小学

  2025年8月16日-17日进行幼升小现场报名登记。

六、招生片区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2025年新河县小学招生片区划分范围一览(含示意图)

  (二)小学录取批次

  1.第一批次:片区内自然村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片区内自然村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户籍作为入学依据,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第二批次:自有房产适龄儿童

  ①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城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门市、商用、公租、期房等),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长期实际居住。需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缴款票据)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等材料。

  ②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所有,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需上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缴款票据、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儿童出生证明等材料。

  上述房产用途须为住宅,非商用。

  3.第三批次:无自有住房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

  ①随迁人员子女(非新河县户籍):需上传居住证,如无居住证需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务工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租房材料(协议、房东房产信息、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等),入学后查验疫苗接种证。

  ②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非主城区户籍且城内无房产,长期租房居住的需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租房材料(协议、房东房产信息、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等)、儿童出生证明等材料。

  该批次以新兴街为界,租住地址在新兴街以西范围内的,请选择在飞马小学申报;新兴街以东范围内的,请选择在南关小学申报。

  (三)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2025年新河县小升初招生片区划分范围一览(含示意图)

  (四)初中录取批次

  1.乡村学校就读对口直升:

  在县内乡镇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学生,报名对口直升中学需上传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

  2.城内就读自有房产:

  ①学校服务片区实际常住人口,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商用、期房等),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学生100%产权所有。需上传法定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缴款票据、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

  ②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口地址一致),且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缴款票据、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3.城内就读无自有房产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

  ①在城区内小学就读,无自有住房,城内居住学生。需上传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本、租房材料(含租房协议、近一年来租赁费缴纳证明、房东房产信息、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等)。

  ②在城区内小学就读,由于特殊原因实际在城外居住学生。需上传法定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

  ③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新河县户籍),需上传居住证,如无居住证需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务工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租房材料(协议、房东房产信息、近六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等)。

  (五)录取说明

  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相关保障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户籍所在学校和乡镇政府批准,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烈士、消防人员及其他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报名前向所属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后转交县教文广体和旅游局,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县教文体旅局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坚持应入尽入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落实长幼随学政策。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就近就便原则,对多孩子女家庭,原则上实行长随幼政策,但不得有在县域内择校的意图。监护人主动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教育局根据幼孩所在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如果学位允许接收学校按转学流程办理长孩的转学。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招生平台默认一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报名提交保存之后,如需修改,点击【录取查询】菜单,再点击【修改信息】按钮,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且学校未审核的,有2次自主修改信息的机会。

  2、一个微信号只能给一个孩子报名,双胞胎除外。需要给两个孩子报名的,要用两个不同的微信号。线上报名先后次序及审核的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

  3、因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都是网上自动核验,家长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时,一定要按照户口本、房产信息(不动产证、正式购房合同等)、居住证中的信息规范填写,确保信息输入完整,一字不漏,一字不差。避免因错填、漏填等自身原因影响数据核验结果。如有弄虚作假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承担后果。

  4、适龄儿童家长要按时参加网上报名,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报名的,由县教文广体和旅游局统筹安排入学。

  5、截止报名前,有购房合同但未交工、未入住的,不作为新生入学的依据。

九、咨询方式

  招生报名期间,各初中、小学等均设立报名服务点,负责报名咨询、接待、指导、服务工作。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家庭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家庭学生,家长可在报名服务点,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小学报名可以到招生小学咨询或报名,初中报名可以到招生初中咨询或报名。

  新河县振堂红军小学(原县直一小):0319-4986510

  新河县县直第二小学:0319-4985696 15127997955

  新河县滏阳小学:0319-4985536 17731916313

  新河县三街小学:0319-4789670 0319-4789095

  新河县飞马小学:0319-4783180 0319-4781053

  新河县南关小学:13831940509 15097985060

  新河县尧头、实验中学:13630894893 15100914263

  新河县董振堂红军中学:0319-4782208 0319-4782572

  新河县堂阳中学:15227673699 13383198692

  新河县滏阳中学:0319-4989043

  新河县教文广体和旅游局:0319-4786189 0319-4786062

  招生平台技术客服电话:15383795885 13111537106